保护河湖生态
我市向非法捕鱼行为“亮剑”
本报讯(文/图 记者 刘丛丛 朱全智)4月1日12时至7月31日12时是山东省2024年黄河流域禁渔期。聊城水域众多,城区东昌湖水域、运河水域和徒骇河城区段同属禁渔区。4月份是鱼儿靠岸甩籽的时节,为了保护城区水域生物多样性,维持生态平衡,我市向非法捕鱼行为持续“亮剑”。
4月18日晚8时,在东昌湖水域,执法人员利用红外探查设备,发现非法捕鱼人员在隐蔽处使用非法渔具钓鱼。执法人员在沿东昌湖岸进行地毯式排查,严查非法捕鱼人员,并没收非法渔具。
据了解,4月1日以来,聊城市城市管理局行政执法支队联合市公安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成立联合行动组,全天候开展查处非法捕鱼“亮剑”行动。自行动开展以来,执法人员共查处违法电鱼3起,没收可视化锚鱼渔具47个、粘网56贴、捕鱼工具36套、捕捞船只4条。
下一步,聊城市城市管理局将联合各部门,形成高压态势,坚决打击在禁渔期和禁渔区非法捕鱼等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