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卸他人车牌自己用,严查!

本报讯(记者 张目伦 通讯员 张良伟)“开车上路要求人有证、车有牌,这名驾驶人的驾驶证被吊销了,还拆卸他人车牌自己用,这种违法行为实在不多见。”7月22日,阳谷交警大队民警告诉记者。

近日,阳谷县治超联合执法队在治理超限超载车辆时,查获一辆悬挂冀E号牌的重型半挂牵引车。经核实,该车涉嫌超载。民警对驾驶人于某的驾驶资格进行了核查,发现于某曾取得驾驶证,但当前已被公安交管部门吊销。民警还在其驾驶室内发现了两个鲁P牌照的机动车号牌。

民警经过查询发现,这两个车牌均被其他车辆注册,且注册的车辆颜色、品牌等与查获的车辆均不相符。随后,民警经过核查对比发现,2天前,于某曾使用鲁P号牌驾驶该车在阳谷行驶。

在确凿的证据面前,于某对自己使用其他车辆号牌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于某称,两个车牌是在一停车场内,从其他两辆车上拆卸下来的,目的是躲避电子监控拍到其车辆超载、超速等违法行为。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2024-07-25 2 2 聊城晚报 content_54854.html 1 拆卸他人车牌自己用,严查!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