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血直免政策

减免血站血液的采集、储存、分离、检验、运输等费用

直免对象:在山东省行政区域内血液中心、中心血站献血的无偿献血者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配偶父母、子女配偶

直免标准:在1000毫升以下的,本人自献血之日起5年内,享受减免5倍献血量的临床用血费用,5年后终身享受减免与献血量等量的临床用血费用

享受城镇职工或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等待遇的献血者,减免费用为医疗保险报销后的部分

2024-07-29 2 2 聊城晚报 content_55056.html 1 用血直免政策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