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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真金白银支持博士后创新创业

本报讯(记者 张承斌 通讯员 张萌萌)日前,聊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聊城市支持博士后创新创业政策清单。对此,记者进行了归纳梳理。

聊城市在设站单位资助、博士后科研项目配套资助、博士后生活补助、博士后来(留)聊工作等方面支持博士后创新创业。

设站单位资助。新设立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在招收博士后人员进站后,市级财政一次性给予30万元资助经费;经批准新建的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在招收博士后人员进站后,市级财政一次性给予15万元的资助经费。资助经费主要用于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的建设以及博士后人员科研工作补助。市财政对我市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基地)按照每人每年8万元,每站(基地)不超过5人的标准予以补助。

博士后科研项目配套资助。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博士后申报的科研成果,获得省或国家博士后科研项目基金的,由市级财政分别给予博士后科研工作站8万元、15万元的奖励,该奖励主要用于博士后站(基地)的建设和博士后人员的科研工作。

博士后生活补助。对新入站(基地)的全职博士后,按在站(基地)从事科研实际工作月数,给予每人每月5000元基本生活补贴,最多不超过24个月。我市非事业单位全职新引进的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在本地缴纳社会保险的博士(后),每月发放10000元生活补贴;自主培养的博士(后),每月发放5000元生活补贴;事业单位全职新引进的博士(后),每月发放5000元生活补贴,以上补贴不超过三年。

博士后来(留)聊工作。市内博士后出站(基地)后留在聊城行政区域内企业工作并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的,给予15万元留聊补贴。

东昌府区在博士后人员科研工作补助、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建设等方面支持博士后创新创业。针对我市非事业单位全职新引进的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在本地缴纳社会保险的博士(后)、自主培养的博士(后)、事业单位全职新引进的博士(后),以上单位属于东昌府区的,区财政在市财政补助的基础上每月再分别给予5000元、3000元、3000元的配套补贴,补贴时长不超过三年。属于东昌府区的新设立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基地),在招收博士后人员进站后,东昌府区财政在市财政补贴基础上,按照1∶0.5的比例给予资助配套。东昌府区用人单位自主、联合培养的博士后在科研流动站中产生的培养费用由东昌府区政府给予等额补贴。

临清市支持新设立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对新设立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经批准新建的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在招收博士后人员进站后,在聊城市给予30万元、15万元资助经费的基础上,临清市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一次性资助。

冠县对于新设立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在招收博士后进站后,县财政再给予20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经费补助。

高唐县对于成功申报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或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的企业,按照市级财政给予30万元、15万元的设站资助标准,给予同等额度的资助。每引进一名博士后进站(基地)工作,按照每人8万元的标准,高唐县财政给予一次性科研补助。企业全职引进博士、博士后,按照聊城市“人才新政35条”给予补贴支持;企业柔性引进博士、博士后,按每人5000元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支持,最高不超过5万元。在高唐县创办企业或者登记注册个体工商户的博士,给予个人5000元一次性创业资助。高唐县企业(制造业企业优先)引进的顶尖人才、领军人才、优秀人才、聘任的高级管理人才、科技副总,全职引进的硕士研究生、全日制本科生,以及在高唐县建立院士、博士工作站(基地、中心)、研发基地(中心)或到高唐县企业开展科研活动的人才(团队)等各类急需紧缺人才,可申请免费入住人才公寓,租期一般不超过3年。

2024-11-21 2 2 聊城晚报 content_60270.html 1 我市真金白银支持博士后创新创业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