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城区这一路段停车要注意
违者将依法处罚
本报讯(记者 张承斌 通讯员 胜前)3月20日,聊城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江北水城旅游度假区大队发布关于规范旅游大道(湖南路至和鸣大观)路段停车秩序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
通告提出,为提升城市形象,强化城区静态交通管理,保障道路有序、安全、畅通,缓解交通拥堵,提升道路通行效率,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旅游大道(湖南路至和鸣大观)路段车辆临时停车秩序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五十九条之规定,以及《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即日起,公安交警部门将对旅游大道(湖南路至和鸣大观)相关路段车辆停放秩序进行规范整治提升。
根据通告要求,旅游大道(湖南路至和鸣大观)路段沿线已划定多处停车区域,请相关车辆严格按照指示标志停放,禁止在非指定区域停车。旅游大道(湖南路至和鸣大观)路段主干道、交叉路口、公交站点、消防通道等区域禁止车辆停放,违者将依法处罚。
据了解,上述道路已经设置禁停标志,并施划了标线,启用交通技术监控(执法取证)设备,针对影响其他车辆及行人通行、违反规定停放的车辆,自2025年3月27日起,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予以处罚。违法停放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拒绝立即驶离,妨碍交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予以拖移。
聊城交警部门提醒,广大驾驶人要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文明驾驶、规范停车,倡导文明交通行为,自觉摒弃交通陋习,共同创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