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帛进珠笼内收 若非出道少贪求
本报记者 孙克锋
清酒红人面,财帛动人心。
有些人为了钱财失去朋友、爱人,甚至至亲,最终流下悔恨的眼泪。
钱帛进珠笼内收,若非出道少贪求。凡事都要有一个度,对待金钱也是这样。
最近,东昌府区人民法院审理的三个案例都是因财而起,最终因“调”而结,是社会现象的反面教材,有探索化解矛盾机制的正面意义。
彩礼之争
王虎出生在东昌府区的一个农村家庭,善良本分。
眼看年近而立,周围伙伴大多都步入婚姻殿堂,他还是孑然一身。他有些着急,他的父母更着急,媒人也成为他家的“常客”。
可是,王虎见了好几位姑娘,都没有结果。
后来,在媒人的介绍下,王虎与于梅相识。
于梅有一段婚史,年龄比王虎大一些,但长相端庄,谈吐得体。
王虎感觉不错,和于梅继续交往。
仅仅过了一个月,双方就举行了订婚仪式。
订婚当日,王虎送给于梅彩礼及买“三金”的钱,共计13万元。
此外,王虎家人及亲戚还给了于梅“改口费”1万余元。
家人们都期待两名“大龄青年”尽快步入婚姻殿堂。
两个人的关系也迅速升温,交往日渐密切。
不久,王虎得知,未婚妻于梅欠有很多外债。
这个意外消息,让他们的缘分“戛然而止”。
“订婚之前你怎么不告诉我?”王虎有些生气地质问于梅。
“媒人没有告诉你吗?我认为你知道我欠钱还同意这门亲事的。”于梅也感觉很委屈。
王虎事后回忆当时的情形,“媒人根本没有说,我感觉于梅在骗我,就非常生气”。
双方关系闹僵了,王虎提出解除婚约,想要回彩礼钱。
于梅也认为两人不适合在一起,但拒绝退还彩礼。
“你要不退,我就起诉你。”王虎向于梅发出最后通牒。
“你想起诉就起诉吧。”于梅无奈地说。
前段时间,王虎到东昌府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武素芳速裁团队接手了此案。
“刚开始,他们都有情绪,调解进度不大。”武素芳说。
功不唐捐。经过反复做工作,于梅答应退还一半彩礼钱,王虎接受,案款当庭过付。
武素芳说,这属于诉前调解,当事人不需要缴纳诉讼费,省去审理和执行环节,节省了当事人的花费和司法资源,达到“案结事了”的社会效果。
法官说法
武素芳说,按照风俗,婚前支付的彩礼一般视为对女方的赠与,不用返还。只有在双方并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或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或婚前支付行为导致男方生活困难的,才可以要求返还。司法实践中,决定彩礼是否返还,以当事人是否缔结婚姻关系为主要判断依据。结婚前给付彩礼的,必须以离婚为前提,才能考虑支持返还请求。
遗产之争
3月6日,在东昌府区人民法院郑家法庭。
原告席上,王强情绪激动。被告席上则是他的大哥王刚。
他们本是一家人,为何闹到如此地步?事情还要从一年前说起。
2021年3月,他们的父亲因交通事故不幸身亡,获得赔偿金32万元。
保险公司将赔偿金支付到王刚家人的银行账户。
王家兄弟仨,老大王刚、老二王强、老三王德。
“这些钱是父亲的遗产,却一直未进行分割。”王强对此颇为不满。
“我们三个人应当有同等的继承权和继承份额,我应该得到6万元。”他说。
对此,大哥王刚有不同的意见。
他说,2003年,他们兄弟签订分家协议,约定他负责赡养父亲,老二王强负责赡养母亲,老三王德分别负担父亲和母亲三分之一的费用。
“我父亲身体不好,需要长期吃药治疗,更需要人照顾,都是我和我媳妇,还有母亲照顾,老二根本没有尽到赡养义务,不应当分配父亲的遗产。”王刚说。
他进一步解释说,父亲的交通事故纠纷和父亲的身后事都是他处理的,也都是他拿钱办的。对于32万元赔偿金怎样分配,他遵从母亲的意见。
“老二没有尽到赡养他父亲的责任,还威胁说如果拿不到一定份额的钱,就不再照顾我。因此,我不同意分给老二王强。”王母说。
老三王德表示尊重母亲的意见。
案件由东昌府区人民法院郑家法庭法官林孟良主审。
面对错综复杂的利益和情感纠纷,林孟良选择用调解的方式化解纠纷,把庭审过程当成调解过程。
最终,当事人冰释前嫌,达成和解协议,32万元扣除花费后剩余19万元,兄弟三人每人3万,剩余10万元留给王母。
当事人当庭进行了案款过付。
王家每个人一遍遍用质朴的“谢谢”二字表达了对案件处理结果的满意,以及对法官用心办案的感激。
法官说法
林孟良说,死亡赔偿金的分割与遗产分割有不同之处。依照法律规定,在分割该笔赔偿金前,应扣除已实际支付的丧葬费用,并优先照顾被扶养人的利益,剩余部分的分配应根据与死者关系的亲疏远近、与死者共同生活的紧密程度及生活来源等因素适当分割。
借款之争
年逾80岁老太太的生活应是一种怎样的状态?
安享岁月静好、回味人生起伏、感叹人生苦短……这是一般人的生活。
魏佩蓉不是一般人,86岁的她思路清晰,谈吐不凡。
她曾经是一位风云人物,搭上了我国经济发展的快车道,创办了自己的企业。
事业快速扩张,资金往往成为制约发展的瓶颈。
魏佩蓉的企业在发展过程中也遇到过资金难题。
当时很多企业在银行得不到贷款,就将目光投向民间资本。
魏佩蓉也没有“免俗”,她以高息为筹码吸取了一部分民间资金。
其实就是向个人借钱,单笔数额都不大。
市场的风云变幻,让魏佩蓉的企业举步维艰,负债越来越多。
面对登门而来的债主,魏佩蓉只能表示遗憾。
前段时间,14名债主将魏佩蓉起诉至东昌府区人民法院,诉讼标的1万余元至30余万元不等。
案件很快转至武素芳速裁团队审理。
法庭上,魏佩蓉对欠原告借款的事实没有异议。
她对原告深表理解和同情,只是企业暂时没钱还债。
庭审现场一个争议的焦点是,债务应由魏佩蓉的企业承担还是由魏佩蓉个人承担?
对此,原告方因为人数众多,意见并不统一。
魏佩蓉认为,钱是以企业的名义借的,她虽然是法定代表人,但借款不能让她个人承担。
“我公司有一块地,已进入司法拍卖程序,可以用部分拍卖款还这笔欠款。”魏佩蓉说。
随后,经过武素芳析法说理,原告也同意由魏佩蓉的企业承担欠款。
最终,双方达成还款协议,这起纠纷在庭审中调解结案。
魏佩蓉非常满意这个调解结果,多次表示感谢。
14名原告则为速裁团队送去一面写有“执法公正,心系百姓”的锦旗,以表谢意。
法官说法
武素芳说,民间借贷作为借款合同的一种形式,应当坚持自愿原则,即借款人与贷款人之间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借贷双方可以就借款期限、利息计算、逾期利息、合同解除进行自愿协商,并自愿承受相应的法律后果。同样,民间借贷作为民事主体从事的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得违背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
(文中除法官外,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