赶集 一种独特的乡村文化
文/图 本报记者 陈金路
4月11日,农历三月十一,逢茌平区洪官屯镇大集。赶集是当地很多村民生活中的一部分,也是自古以来很多地方的风俗,已成为一种独特的乡村文化。
“赶集”“打集”民间有说法
“集”就是“集市”的简称。自古以来,随着剩余产品增加和交换的需要,自然而然地产生了集市。集市,通俗一点说,就是在特定的日期和地点,商贩们聚集在一起出售货物的场所。“赶集的日期一般按农历定,具体的时间和周期各地不同。”聊城民间文史学者刘洪山说。
事实上,现在聊城各乡镇政府驻地以及人口较多的村都有集市。比如东昌府区道口铺逢农历五、十是大集,沙镇、斗虎屯逢农历二、七是大集,侯营、闫寺逢农历三、八是大集;临清康庄、潘庄逢农历一、六是大集,老赵庄、金赫庄逢农历四、九是大集;茌平洪官屯逢农历一、六是大集,贾寨、博平、杜郎口逢农历二、七是大集。较大村的集市有东昌府区侯营镇的贺海集、度假区朱老庄镇的王堤口集、阳谷县定水镇的五杨集等。
在刘洪山看来,赶集是一种风俗。赶集是鲁西地区的一种叫法,为什么叫“赶”呢,因为,原来农村交通很不发达,多是土路,交通方式除了骑自行车,就是步行。而集市一般时间较短,长不过一天,短则半天。人们步行去集市一般需要走较长时间,所以,需要赶紧去,晚了就赶不上啦。因此,民间去集市交易,常称“赶集”。
赶集的商贩在集市上售卖自己的商品,而附近的村民多是将自家多余的农副产品或专门制作的手工制品拿到集市上卖,贴补家用。有的村民到集上选购性价比较高的东西,供生活之用,也有一些村民将赶集视为一种乐趣,成为一种习惯,逢集必逛。如今,一些城里的老年人也会乘公交车到附近乡镇赶集,购买心仪的商品。
一些人口比较多的村,会在本村组织集市,又叫“打集”。打集前,需要先确定交易地点和日期,交易地点一般选在村里的主干道或闲置的场地,日期会和其他大集的日期隔开一两天。打集时,会连唱几天大戏,届时,附近的商贩和村民都会赶到这里来看戏、交易。
上世纪七八十年代的董桥集
上世纪七八十年代的董桥集,位于聊城城区建设路二干渠桥附近,是简单的物资交换场所。刘洪山说,当年,农家收入来源主要是卖粮食和农副产品,附近村民会去董桥集交换自产物资。董桥集很小,主要是四周村子的人来赶集,有卖粮食、蔬菜等农产品的,有从各地赶来卖小百货的,还有卖煎包、火烧、丸子汤、凉粉或豆腐脑等饭食的。
有的村民会肩背几斗粮食,或提几十个鸡蛋等农副产品,到集上换钱,再购买自己需要的东西。集市不大,几分钟就能逛一圈。
在集市上,除包子摊位外,还有的商贩用箢子(一种用竹条或柳条编制而成存放物品的工具)装上蒸好的包子,背着或挑着来赶集。包子外面盖着棉被保温,上面放着一堆被村民称为“狗牙子”的蒜瓣,这种蒜长了三层蒜瓣,蒜瓣细小。买包子的人蹲在箢子边,就着蒜瓣吃包子。
逢集时,剃头的师傅会挑着担子来,在靠墙处支个摊位,冬天选择有阳光的地方,夏天则会搭个棚子。
那时,剃刀都是当地铁匠打的,有些钝,如果自己在家里剃,剃头的过程会比较痛苦。剃头师傅的剃刀锋利一些,技术高一些,剃头时不会太疼,于是,不少村民就花钱到集上去剃。
哪天赶集,村民们总是记得很清楚,赶集已成为一种独特的乡村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