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出台21条楼市新政
首付最低不低于15% “以旧换新”最高补3万元
本报讯(记者 张承斌)5月20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改委、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聊城市分行等十部门联合印发《聊城市着力稳定房地产市场促进房地产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聊建字〔2026〕17号),围绕土地配套、品质提升、金融税收、公积金优化、住房“以旧换新”、物业服务、住房保障等方面,推出21项具体措施,全力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全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新政明确,土地出让前须完成土地平整、路网完善及市政管线接入,水、电、气、暖、通信等基础配套提前建设或与项目同步交付。市主城区新出让住宅用地原则上不低于山东省高品质住宅建设标准建设;获评省、市高品质住宅试点的项目,预售资金监管留存比例降低5个百分点,物业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同时优化封闭阳台、首层架空、挑高门厅等指标计算规则,推行分包设计文件“双签章”制度,从源头防范渗漏、开裂等问题。新建住宅全面落实“先验房后收房”、隐蔽工程举牌验收、一户一档等制度,切实提升居住品质。
在惠民购房支持方面,新政亮点突出。住房“以旧换新”政策延续至2026年12月31日,对家庭或个人出售位于我市辖区内的自有住房,并于一年内在市主城区(包括东昌府区、开发区、高新区、度假区)重新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且完成网签合同备案的,按新房总价1%发放消费券,单套最高3万元,同时核减1次公积金贷款次数。金融政策持续宽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不区分首套二套,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为不低于15%;商业用房(含商住两用房)最低首付比例不低于30%。
住房公积金政策大幅优化。多子女家庭、购买高品质住宅或现房的,可核减住房套数,符合条件即可按首套房政策贷款。公积金“代际互助”范围扩大,提取对象扩大至本人、配偶、子女、父母及配偶的父母;支持提取公积金同时偿还公积金贷款和商业住房贷款,以及支付物业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契税、供暖费及老旧电梯更新改造。
新政还推出多项便民保障机制:鼓励房企实行“购房冷静期”,若尚未签约,可在规定时间内无理由退房,退房时间应不少于7个自然日;探索房屋“先租后售”,租金可按比例抵扣购房款。支持符合条件的危旧住房自主更新、原拆原建,翻建地上规模增量原则上不超过30%。加快棚改和城中村回迁安置,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及电梯加装,统筹用好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老旧电梯更新。
此外,聊城将统一建设二手房网签备案平台,推广电子合同、房源核验码,实行房产中介人员“一人一码、持码上岗”。强化物业服务提质升级,推动物业服务向养老、托育、家政延伸,深化社区物业党建联建,不断提升群众居住满意度。
此次21条措施覆盖开发、建设、交易、金融、保障、服务全链条,政策力度大、针对性强、红利直达,将进一步稳定市场预期,提升居住品质,助力聊城房地产高质量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