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售卖银行卡手机卡涉嫌犯罪

4名“帮信”嫌疑人被抓

本报讯 (记者 赵艳君) 聊城警方重拳出击,反诈再添新成果。

4月10日,市公安局茌平分局合成作战中心配合刑侦部门抓获一名涉嫌“帮信”嫌疑人王闪。经查,2022年3月份,王闪将其名下的三张银行卡卖给“上线”,为诈骗团伙提供洗钱工具,三张银行卡资金流水130万元。

4月11日,高唐县公安局合成作战中心通过数据分析、研判车辆轨迹等智慧手段,锁定涉嫌“帮信”嫌疑人杨地,并由县公安局刑侦二中队联合尹集派出所将其抓获归案。经查,2021年8月份,杨地在他人要求下办理三张银行卡、一个微信号和一个支付宝号并出售,非法获利2300元,其所办理银行卡涉案资金流水50余万元。

4月13日,阳谷县公安局反诈民警侦查破获一起“帮信”网络犯罪活动案,抓获收卡嫌疑人刘松、卖卡嫌疑人李宋。经查,2021年11月份,手头拮据的刘松,收购李宋等人名下的银行卡,为他人从事“跑分、洗钱”违法犯罪活动提供帮助,非法获利3万余元;李宋在明知他人利用其名下银行卡从事非法活动的前提下,出售名下银行卡,银行卡资金流水达155万元。

对此,聊城市公安局反诈中心民警牟秉杰解释说,当前电信网络诈骗持续高发的一大根源,是一些“实人不实名”的银行卡、电话卡被诈骗分子用于电信诈骗犯罪的引流和洗钱,给警方追查和打击带来较大困难。

根据刑法规定,银行卡开户人、电话卡开办人如果将本人名下的银行卡、电话卡以出售、出租、转借等方式,提供给他人用于电信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的,将以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定罪量刑。

牟秉杰提醒市民,千万不要为了蝇头小利沦为犯罪分子的“帮凶”。

(文中嫌疑人名字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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