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李长萍同志辞去聊城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2年4月21日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聊城市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根据聊城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提请,于2022年4月21日表决通过,决定:

接受李长萍同志辞去聊城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请求,报聊城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备案。

2022-04-22 2022年4月21日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1 1 聊城日报 content_10670.html 1 聊城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李长萍同志辞去聊城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