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网课遇商家跑路 消费者陷维权困境

本报讯 (记者 张承斌) 5月5日,市民邢女士向本报记者反映,她于数月前在某电商平台购买了一套健康管理师网络课程,但是学了不到一半,课程却突然“下架”,不仅影响了自己正常学习,几千元钱也打了水漂。事发之后,邢女士曾多次向该电商平台反馈情况,但对方一直未能给予她满意的答复。

了解到上述情况后,记者拨通了该电商平台客服热线,并向客服人员提供了邢女士的订单号。随后,该电商平台一王姓负责人告诉记者,涉事商家失联后,平台曾努力尝试联系对方,但未能成功;商家是通过资质审核后入驻平台的,此前未发现异常;建议邢女士走法律途径,平台会积极提供相关证据,帮助消费者维权;至于平台本身是否存在相关责任、是否应该给予消费者一定赔偿,需要进一步了解情况再作回复。

“我的消费行为是在这个电商平台产生的,现在无法正常享受服务,电商平台不可能没有一点责任吧?”对于该负责人的说法,邢女士并不认可。

山东荣法律师事务所律师侯纪兴表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消费者通过网络交易平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不能提供销售者或者服务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消费者也可以向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要求赔偿。此外,根据《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应当建立消费纠纷和解和消费维权自律制度。

根据以上法律规定,为邢女士提供网课买卖交易服务的电商平台负有调解义务,且应提供涉事商家有效的联系方式。如不能提供,邢女士有权要求该电商平台赔偿,平台赔偿后可以向涉事商家进行追偿。

2022-05-09 1 1 聊城日报 content_11473.html 1 购网课遇商家跑路 消费者陷维权困境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