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月10日起低速电动车驶入禁行区将被处罚
本报讯 (记者 赵艳君) 7月10日至9月10日,我市将对低速电动车道路通行秩序进行集中整治,严查低速电动车在禁行区道路行驶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期间,对于禁行区域内违法上路行驶的低速电动车,采取阶梯式处罚,直至依法查扣、收缴。
此次整治行动中,行驶速度低、续航里程短,电池、电机等关键部件技术水平低,未列入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目录,无法挂牌的三轮、四轮电动车(包括老年代步车)为重点整治车辆;市区以“建设路—辽河路以南、中华路以西、湖南路以北、站前街以东区域(含上述道路)”为禁行区域进行重点整治,各县(市)自行划定禁行区域作为重点整治区域;闯禁行、逆向行驶、乱停乱放、违法载人、无牌无证等是重点整治的违法行为。
交警部门提醒市民,如果家中有未挂牌的电动三轮、四轮车,请到车管部门办理登记挂牌,并依法取得驾驶资格,即可上道路行驶;如果车辆不在国家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目录,无法上牌,请及时处置,最大限度避免和减少损失。
在整治的同时,交通部门将加快研究出台增加出租车投放量、开设定点小公交、规范共享单车使用等措施,解决群众出行“最后一公里”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