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整治“马路市场”需疏堵结合
■ 文/图 林金彦
5月29日,在市城区建设路与董付路交叉口西北角的非机动车道上,一个“马路市场”十分“繁华”:商贩们占据了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由于通行不畅,很多人选择到机动车道上骑行,存在很大安全隐患。
占道经营是一个老生常谈的问题,也是屡禁不绝的难题,其危害巨大,不仅影响城市环境,还阻碍市民正常出行。《山东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规定,严禁占用城市主要道路作为集贸市场和停车场及摆摊设点。维护好城市环境和交通秩序是每位市民的共同责任和义务。
要解决占道经营难题,应该疏堵结合,以疏为主。摊贩占道经营,原因是群众有需求,而经营者没有合适的场地开展经营行为。因此,不仅要对占道经营摊贩进行日常监管、宣传教育,还应该规划、建设便民市场或便民服务亭,引导其“进场”规范经营。这样,既便利了群众购物,有效提升了交通效率,也为摊贩经营提供了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