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冠县税务局关于抓紧领取质保金的公告

各有关供应商:

根据我局对单位往来款项的排查情况,发现部分供应商的质保金超过3年仍未领取,导致长期挂账。按照有关财经法律法规及我局加强往来款项管理工作要求,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有关供应商质保金情况(见附表)

二、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请有关供应商及时联系我局上述有关人员,并提交合同、收据、银行账号等资料,办理质保金领取手续。公告期限结束后,仍未到我局办理质保金领取手续的,按照财经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办法规定,对其质保金进行核销处理。

国家税务总局冠县税务局

2022年5月31日

2022-05-31 1 1 聊城日报 content_12731.html 1 国家税务总局冠县税务局关于抓紧领取质保金的公告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