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额1000万元!家电惠民消费券11日开抢

本报讯 (记者 岳耀军) 6月9日,从市政府新闻办召开的“稳经济促发展——惠民惠企政策解读”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第三场)上传出“好声音”:我市将实施家电消费券发放活动,6月11日开抢。

在发布会上,市商务投资促进局党组书记、局长盛强对激发汽车消费、激发家电消费、提振餐饮消费相关政策进行了解读。针对激发家电消费政策,盛强说,本次活动发放消费券共计1000万元,活动时间为2022年6月1日—6月30日。家电消费券发放核销共分两期进行:第一期为6月11日—6月20日;第二期为6月21日—6月30日。

消费券采取抢券形式限量投放,先到先得,抢完为止。活动结束后,未使用部分视情况决定是否延长活动时间。

参加活动企业范围:市商务投资促进局组织企业自主报名,通过资料审核、资格审查等程序确定参与企业名单并公示。消费券使用范围:6月1日—6月30日,在公示的聊城市限额以上家电销售企业购买电视、冰箱、洗衣机、空调四类商品,并成功抢券的消费者。

本次投放的电子消费券分基础消费券和叠加消费券两类,基础消费券为600元、500元和300元三种面值,叠加消费券为100元面值。

“建行生活”App为本次消费券投放活动抢券平台入口。每位消费者每期可抢A类消费券每种限一张,B类消费券每种限三张。

“消费者抢券成功后,到公示的聊城市限额以上家电销售企业购买电视、冰箱、洗衣机、空调四类商品时使用‘建行生活’App买单核销,满足消费券使用金额部分,消费券自动生效,抵减相应金额。”盛强说,基础消费券可按每单消费金额及用券标准使用对应面额消费券一张。叠加消费券不可单独使用,对采取“以旧换新”方式购买以上四类商品的,每单再叠加使用一张100元“以旧换新”消费券;对在县(市)及以下区域门店购买以上四类商品的,每单再叠加使用一张100元县(市)及以下区域门店消费券。

2022-06-10 1 1 聊城日报 content_13229.html 1 总额1000万元!家电惠民消费券11日开抢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