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市发布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
受疫情影响企业可申请缓缴
本报讯 (记者 岳耀军) 因疫情无法还公积金贷款,不算逾期、不上征信;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6月9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成员、副主任李令奇向记者介绍了我市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情况。
李令奇说,为进一步加大住房公积金助企纾困力度,帮助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和缴存人共同渡过难关,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保障作用,结合聊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实际,报经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备案批准,2022年6月2日,聊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作出批复,对住房公积金政策进行了调整。
根据新政策,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企业,可按规定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到期后进行补缴。在此期间,缴存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受缓缴影响。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缴存人,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作逾期处理,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
缴存职工租房提取额度由原来每月1500元提高至每月1800元。
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单缴存职工家庭最高贷款额度由24万元提高至27万元,双缴存职工家庭最高贷款额度由40万元提高至45万元。
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取消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户籍限制,在本市购房时,享有与本市缴存职工同等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权益。
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住房公积金楼盘项目准入合作的,取得《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后,即可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准入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