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台稳经济16条举措

本报讯 (记者 王军豪) 《聊城市人民政府关于稳住经济运行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的若干意见》出台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随后印发《关于强化自然资源要素保障助力稳经济政策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围绕空间规划、建设用地指标、土地出让、生态修复、不动产登记等方面的工作,《通知》提出了16条措施。这是继今年2月份出台自然资源要素保障20条措施后,该局就助力稳经济促发展出台的又一有力举措。

《通知》明确,对立项明确分期建设,或立项文件未明确,但省级行业主管部门批准分期建设的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允许分期开展用地报批,用地报批中的耕地占补平衡、占用生态保护红线等手续可压茬同步推进。

“指标应保尽保,时间能快则快。”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用途管制科科长李怀强表示,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一方面全力保障省市重点项目用地需求,对符合新增指标使用条件的省重大项目,全力协调使用省级统筹指标保障,省级指标安排不足的由市级指标全额保障,对于省市级重点项目和乡村振兴等民生项目使用预支指标统筹力保;另一方面,加快项目用地报批速度,对省市重点项目用地报批实行容缺预审机制,用地材料完善上报后,将市级审查时间压缩到10个工作日以内,用地批复时间压缩到15个工作日以内。

《通知》提出了降低土地竞买保证金比例、分期缴纳土地出让金等政策。其中,住宅和商服用地土地出让起始价在2000万元以内的,竞买保证金为起始价;起始价在2000万元至10000万元的,竞买保证金为2000万元;起始价超过10000万元的,竞买保证金为起始价的20%。棚改回迁安置用地、工业及其他用地,土地竞买保证金按照起始价的50%缴纳。土地出让合同签订后土地竞得人在1个月内缴纳出让价款的50%,剩余价款可按约定分期缴纳,最长付款时间不得超过一年。

《通知》明确,小微企业作出书面承诺或个体工商户凭工商营业执照免收不动产登记费。对美丽宜居乡村安置区项目补办的规划、用地、竣工验收等手续或出具的等效文件,可作为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的要件和依据。为已达登记要求的安置区住房开辟绿色通道,优化登记流程,从快办理产权证书。通过开设重点项目受理窗口、新建商品房初始登记“零材料”办证、不动产登记证书免费邮寄等举措,进一步提升不动产登记服务效能。

2022-06-20 1 1 聊城日报 content_13764.html 1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台稳经济16条举措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