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少年的你”撑起司法保护伞
■ 本报记者 王军豪
本报通讯员 王希玉
“在全市两级法院设立少年法庭,既是贯彻落实最高法院决策部署的内在要求,也是推进未成年人审判工作的有力举措。”5月31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延杰说。
在全市两级法院设立少年法庭,开展“送法进社区”未成年人权益保障法治宣传活动,发出《责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令》……我市两级法院高度重视少年审判工作,不断健全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制度,大力推进少年法庭专业化建设,为未成年人撑起了司法保护伞。
加强少年法庭建设
全市法院系统全面加强未成年人审判工作,在全省率先探索建立司法救助基金、未成年人轻罪犯罪记录封存、失足少年帮教基地等工作制度,设立专门的未成年人审判庭和审判团队;通过送法进校园、回访帮教等措施,与检察、公安、司法行政、团委、妇联等部门加强联动配合,构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长效机制。
2021年新年伊始,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全市少年法庭揭牌仪式,全市两级法院全部挂牌少年法庭。其中,茌平区人民法院采用原城镇法庭设立独立建制的少年法庭,并全部配备专业审判团队,实现了少年审判专案专审。
目前,全市法院共有少审法官23人、法官助理11人、书记员29人,受案范围涵盖涉及未成年人犯罪及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刑事案件、婚姻家庭纠纷案件、人格权纠纷案件、侵权纠纷案件、人身保护令案件及其他民事案件。
加强涉未法治宣传
2月21日下午,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开展了“送法进社区”未成年人权益保障法治宣传活动。
活动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法庭来到风貌街小学附近,向学校师生、学生家长以及过往群众宣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耐心解答群众关心的法律问题。
“这次活动提高了未成年人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营造了未成年人学法、知法、用法、守法的良好氛围。”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宁照铜表示。
2021年以来,全市两级法院精心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活动,开展法治教育35次,受教师生、家长18000余人次,组织模拟庭审2次、法院开放日3次,在全社会营造了保护关爱未成年人的良好氛围。
指导家长依法带娃
1月29日,冠县人民法院向一名未成年被告人的父亲发出《责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令》,责令该学生家长到该法院少年法庭接受家庭教育指导。据悉,这是2022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施行后该院发出的首份责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令。
冠县人民法院在审理一起聚众斗殴案件时发现,被告人小武(化名)的父母在小武年幼时离婚,小武跟随其父亲生活,但其父亲没有切实履行好监护职责,将小武留在老家由小武的爷爷奶奶照看。小武父母长期在外打工,疏于家庭教育,在一定程度上导致其走上了违法犯罪道路。
1月29日,冠县人民法院邀请家庭教育指导师、冠县妇联家庭教育特聘讲师梁艳,对小武的父亲开展“一对一”辅导,转变他的不当教育思想。
全市两级法院大力推动涉未成年人纠纷多元化解,建立健全家事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整合社会各方面、各层次解纷力量,从源头减少家事纠纷,通过社会观护、家事回访、亲职教育工作机制,进一步修复家庭关系、亲子关系。2021年,全市法院诉前化解家事纠纷案件2129件,同比上升36.29%;一审家事案件服判息诉率达96.67%,同比上升3.92%;青少年犯罪刑事案件占全部刑事案件比例为1.42%,实现了连续六年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