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图书馆面向全市征集地方文献

本报讯 (记者 张燕) 8月初,聊城市图书馆面向全市党政机关、社会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征集聊城地方文献。

聊城地方文献征集范围共计7类:1.地方史志史料:包含市、县乡(镇)志、部门志、企业志、人物志、风情志、影像志、党史、校史、厂史、村史、事业史和大事记等;2.地方资料:包括党政机关、社会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等编撰的反映我市历史、政治、经济、文化、教育、地理等方面的图书、图片、图册、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等;3.著名人士著述:包括原籍聊城或曾在聊城任职、居住的各个时代的著名人士著述、日记、信函、传记、字画、回忆录、著作手稿、声像资料等;4.聊城各个历史时期的革命文献;5.家谱族谱;6.非图书资料:民间流传的各类民俗景观图片、历史场景图片、金石拓片、书法、绘画作品、歌册、账本、地契、反映聊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文字、音像资料等;7.聊城市辖区内各种历史文献。

凡捐赠文献资料者,聊城市图书馆将颁发收藏证书,捐赠文献若符合入藏标准,将被作为正式馆藏,永久保存;捐赠图书在3种以上者,赠聊城市图书馆读者证;捐赠图书在5种以上者,赠送聊城市图书馆读书证及价值500元全文数据库阅读卡;对大宗有较高价值的捐赠,授予聊城市图书馆名誉馆员光荣称号,设专架予以收藏。

2022-08-10 1 1 聊城日报 content_16631.html 1 聊城市图书馆面向全市征集地方文献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