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十一届聊城市市长质量奖拟奖组织和个人公示
根据《聊城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规定,第十一届聊城市市长质量奖评审在企业和个人自愿申报、有关部门及组织推荐的基础上,经资格审查、材料评审、现场评审及聊城市质量强市领导小组会议审定,并报请市政府同意,确定了第十一届聊城市市长质量奖拟奖励组织和个人,现予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冠县鸿舜复合材料有限公司、山东力得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宇捷轴承制造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为第十一届聊城市市长质量奖拟奖励组织,鑫鹏源智能装备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高海瑞、山东奥克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曹孟等2人为第十一届聊城市市长质量奖拟奖励个人。
公示期自2022年9月9日至9月16日(5个工作日)。任何组织和个人如对公示企业和个人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向聊城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并提供所反映问题的确切证据。
联 系 人:孙春峰
联系电话:0635-8519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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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