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购首套房再遇利好
我市下调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
本报讯 (记者 苑莘) 10月11日,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目前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利率下调政策已于10月1日起执行。以双职工家庭首套房贷款45万元30年期计算,可少还利息13269.6元。
按照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调整的通知》,我市下调了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下调0.15个百分点,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利率分别调整为2.6%和3.1%。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政策保持不变,即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利率分别不低于3.025%和3.575%。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信贷科计算,按单职工公积金首套房最高贷款27万元计算,降息后,等额本息类还款10年期少还利息2254.8元,20年期少还利息4910.4元,30年期少还利息7963.2元。按双职工公积金首套房最高贷款45万元计算,降息后,等额本息类还款10年期少还利息3758.4元,20年期少还利息8184元,30年期少还利息13269.6元。
针对何时能够享受到利率调整的福利,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工作人员介绍,2022年10月1日后申请的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按照调整后的利率执行。对于2022年10月1日前申请且未发放的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调整后的利率。对于2022年10月1日前已经发放的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自2023年1月1日开始,执行调整后的利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