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上半年 我市污染源监控“四率”均列全省前三
本报讯 (朱海波 代传花) 9月28日,笔者从市生态环境局获悉,2022年上半年,我市污染源监控工单办结率、即时有效传输率、数据准确率和运维任务完成率分别为100%、99.79%、99.88%和99.88%,分别位居全省第一名、第三名、第二名和第一名,均优于国家和省考核目标。
我市污染源自动监测系统共涵盖294家企业489个监控点位,污染源自动监测系统运行监管是污染防治的第一道关口。为进一步提高运行监管质量,我市创建了“四落实”工作方法,推动污染源监控工作走深走实。
加强责任落实,明晰分工内容。我市编制《污染源监控工作职责》《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控工作指南》《运维单位污染源自动监控工作指南》等文件,明确环境管理部门、企业与运维单位污染源监控的工作职责。环境管理部门严把新增排污单位联网工作,严格审核自动监控数据,实时发送超标预警信息,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企业环保负责人和运维单位信息员每日紧盯在线监控平台自动监控数据,发现设备异常,第一时间联系现场运维人员核实处理。
加强制度落实,明确工作方向。我市编制《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有效传输率工作制度》,每日核实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与基础数据库系统中数据有效传输率低、电子督办单未及时反馈的企业,要求企业当日完成整改,做到事不过夜;编制《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准确率工作制度》,每月1日统计核实上个月聊城市数据准确率和工单办结率,并督促存在问题的企业进行整改。
加强培训落实,提升业务能力。2022年上半年,我市对县局、企业和运维单位开展2次培训,培训污染源在线监测法律法规与技术规范,提高企业与运维单位尊法、守法意识与业务能力;分析环保部门发现的自动监控数据弄虚作假典型案例,起到了震慑作用。
加强考核落实,强化监管效能。我市建立每月考核通报机制,每月编制《污染源自动监测运行情况通报》,通报自动监控设备故障率较高的运维单位或重点排污单位,督促其查摆问题,强化内部考核;坚持依法监管持续深入,对于不填报、乱填报、擅自篡改信息,数据长时间异常,虚假标记,不进行数据修约,不处理工单,不备案填报等情况,采取首次警示、三次约谈、五次公开通报等措施督促整改,涉嫌违法线索移交生态环境执法机构调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我市将持续履行好对污染源自动监测系统运行监管的职责,发挥好污染源监控“千里眼”和“顺风耳”的作用,确保监控数据“真、准、全”,为环境管理与环境执法提供坚强有力的数据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