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A2版:要闻
聊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96号)
聊城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六次会议,根据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刘延杰的提请,于2022年1月11日表决通过,决定任命:
刘勇为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刘昌文为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宁照同为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杨璐为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马国栋为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李新英为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周公法为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吕聊生为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院长、审判员;
杨章杰为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肖倩为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高世宁为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张晓辉的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
刘允霞的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祁卫东的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马国栋的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杨斌的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王永前的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关淼的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现予公告。
聊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2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