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媛所长”的为民大情怀
——记高唐县司法局三十里铺司法所所长李媛媛
■ 本报记者 梁丽姣
她扎根基层一线,深入百姓家中,走遍辖区39个村庄,被村民亲切地称为“小媛所长”;她探索推行“两所共建”基层依法治理新模式,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被评为“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她就是高唐县司法局三十里铺司法所所长李媛媛。
“青春之花应在祖国最需要的基层绽放。”李媛媛始终坚信这一点。从山东大学法学系本科毕业后,她毅然返乡考取基层司法所公务员,一直奋战在基层一线,一干就是十几年。
自担任高唐县三十里铺司法所所长以来,李媛媛积极探索推行公安派出所、司法所“两所共建”基层依法治理新模式。2019年6月,三十里铺派出所与司法所实现合署办公。日常工作中,派出所发现、受理的民间纠纷、适合人民调解方式解决的治安案件、刑事和解案件,均交由司法所及人民调解组织开展前期调解,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
去年国庆假期第一天,五神庙村的1件租赁合同纠纷打破了李媛媛的休班计划。该纠纷涉及20余户承租户,涉及几届村“两委”班子,处理不好,矛盾会越拖越大。李媛媛立即组织司法所工作人员和人民调解员,成立了两个3人调解小组。
李媛媛冒着雨、蹚着泥水,多次到五神庙村现场调查、逐户走访,听取多方当事人的倾诉和村里老党员、老干部的讲述。当事人张育民(化名)是种果树的行家,多年前,时任村干部将他请到五神庙村改造土地,约定将村里的几亩盐碱地给张育民无偿使用,并签订合同,而现任村干部则认为张育民侵占了集体资产。
李媛媛与同事们厘清了案件的来龙去脉,研判梳理调解思路后,将本村、外村及外地多名承租户齐聚五神庙村,当众听取张育民的讲述。
“我当初改造土地时投入很多,现在有收益了就想解除合同,这不是过河拆桥吗?”张育民情绪激动地说。“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负有举证的义务,您需要出具合同,并明确无偿使用的期限。”李媛媛向张育民讲明,但张育民无法拿出有力证据。
“在场群众也是听众,心中自有一杆秤。把事情的前因后果听清楚了,在调解员的主持下,双方很快达成了调解协议、签订了书面合同。”李媛媛说,这件积压多年的租赁纠纷仅用三天就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人民调解,凸显的就是‘人’。在我看来,调解方法万变不离其宗,就是既要融人融心,又要融法融情。”在基层案件调解中,李媛媛让调解工作面对村民百姓,公平公正公开,做到了矛盾不上交、就地得解决。工作开展以来,“两所”共同化解矛盾纠纷百余起,行政调解、人民调解成功率同比均明显上升。
以梦为马,不负韶华。在李媛媛的探索和带动下,高唐县成功打造出基层社会治理品牌经验,有效推动了治理主体从政府单一向多元参与转变,治理手段从管理向解纷转变,治理结果从部门分割、管理碎片化向高效联动、治理服务化转变。
“作为一名基层公务员,我将始终秉承唯实惟先、善作善成的工作理念,为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进程贡献青春力量。”李媛媛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