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3号
《聊城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聊城市公厕管理办法〉〈聊城市城市供水管理办法〉的决定》已经2022年10月13日市人民政府第25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市长 张百顺
2022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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