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挖掘城市道路“先办理,后缴费”

高新区惠企新政帮助市场主体减负纾困

本报讯 (通讯员 刘盼盼) “说心里话,能享受到城市道路占用、挖掘修复费缓缴政策,这让我感受到了意外的惊喜。”11月9日,聊城高新财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工作人员李宪麟说。

原来,聊城高新财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在申请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时,收到了高新区行政审批服务部的《聊城市高新区2022年第四季度城市道路占用、挖掘修复费缓缴告知书》,享受到了城市道路占用、挖掘修复费缓缴政策,实现了挖掘城市道路的“先办理,后缴费”。

高新区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实施第四季度城市道路占用、挖掘修复费缓缴政策,出台了《高新区第四季度城市道路占用、挖掘修复费缓缴政策实施细则》,减轻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负担,帮助市场主体减负纾困。2022年12月31日前,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应缴纳的城市道路占用、挖掘修复费可自应缴纳之日起缓缴一个季度,不收滞纳金。

针对企业办理手续烦琐复杂等问题,高新区在优化服务方面狠下功夫,坚持用心、用情、用力,努力营造便捷高效的服务环境。企业、个体工商户办理行政许可手续时,可在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办理缓缴城市道路占用、挖掘修复费手续,无需提出缓缴申请、无需额外提供证明材料。2023年第一季度,缓缴期满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可到政务服务大厅窗口缴纳缓缴的费用,也可通过“山东省财政电子票据”微信公众号线上缴费程序缴纳,极大地提升了企业的办事效率。

城市道路占用、挖掘修复费缓缴政策的全面落地,为企业注入了新的活力,不仅缓解了企业的短期资金压力、助推企业渡过难关,更体现了高新区不遗余力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心。

2022-11-11 挖掘城市道路“先办理,后缴费” 1 1 聊城日报 content_21358.html 1 高新区惠企新政帮助市场主体减负纾困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