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朝城镇被确定为省司法厅基层立法联系点
本报讯 (记者 苑莘) 记者1月10日从莘县司法局了解到,山东省司法厅近日下发《关于设立基层立法联系点的通知》,在全省确定33家单位为山东省司法厅基层立法联系点,莘县朝城镇榜上有名。
根据《山东省公众参与政府立法办法》等有关规定,经过基层调研、单位推荐、科学评估,山东省司法厅在全省确定了33家单位为全省基层立法联系点,主要任务是收集所在区域、所属行业领域的立法需求,对年度政府立法工作计划和立法项目草案提出意见,针对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实施过程提出修改意见等,进一步搭建基层人民群众与立法的“桥梁”,提高立法和政策制定的科学性和实效性。
莘县司法局扎实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在全县24个司法所设立立法民意征集点,并以朝城镇基层立法联系点为着力点,进一步创新工作方式,完善工作制度,定期开展基层民意征集专项活动,努力将基层人民群众的建议反映到立法和政策制定过程中,不断畅通基层立法联系渠道,有序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