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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 全面加强统计法治建设 深入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

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 以法治保障统计现代化改革行稳致远


■ 张良军


我们党历来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党的二十大报告将“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单独作为一部分进行论述,全面部署了新时代法治建设重要任务,对法治建设提出更高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在报告中强调,必须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统计调查工作是党和国家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具体实践,我们要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措施,扎实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

从党的二十大精神中感悟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的思想伟力,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必须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之魂。统计调查部门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和《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文件精神,充分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推动统计监督与纪律监督、巡察监督、审计监督等统筹衔接,形成强大监督合力,坚决遏制“数字上的腐败”。

从党的二十大精神中汲取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的强大动力,做社会主义法治的自觉遵守者。法治兴则国兴,法治强则国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必须厉行法治,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确保党和国家各项事业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国家调查队承担着农业、畜牧业、居民收支等多项关乎民生福祉的调查任务,要坚持人民至上,大力弘扬“为民调查、崇法唯实”的新时代国家调查队精神,始终将依法调查、不出假数作为统计调查行为规范,真正将法治思维体现在统计调查工作的全过程、全流程、全方面,不断把依法治统、依法调查优势转化为统计治理效能,以法治保障统计现代化改革行稳致远。

从党的二十大精神中锚定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的奋进目标,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坚定捍卫者。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将统计工作决策部署串点成线、渐次铺开,为统计调查事业发展把舵定向、提供遵循。统计调查部门要坚持把统计执法检查作为提高统计调查数据质量、规范统计调查行为、夯实统计调查工作基础的重要抓手,持之以恒推进统计执法检查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采用“双随机”抽查等方式,重点做好非国家调查县级统计局全覆盖指导,实现统计执法监督市、县(区)、乡镇(街道)三级全覆盖,坚决依法查处统计违法行为,充分发挥“查处一案,教育一片”的警示作用,全面提升统计执法监督效能。

(作者为国家统计局聊城调查队党组书记、队长)


树牢依法治统理念 提高统计调查质量


■ 曲一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以下简称《监督意见》),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和加强党对统计工作领导的坚强决心,也为在法治轨道上推进统计调查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了重要保障。

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重大意义。统计监督作为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府统计工作的一项基本职能,是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及时,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重要举措。国家统计局东昌府调查队作为国家统计局派驻地方统计调查机构,始终牢记调查队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必须把政治建设摆在首要位置,坚持从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学习把握《监督意见》,积极推动将《监督意见》文件精神学习纳入党校新提任科级领导干部培训班必修课程,不断增强统计监督工作的实效性和影响力,以实际行动为推动统计现代化改革保驾护航。

深化思想认识,准确把握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总体要求。统计监督职能是指统计具有揭示社会经济运行中的偏差,促使社会经济运行不偏离正规轨道的功能。《统计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有机构成,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具体实践。强化统计监督职能要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纪法衔接,大力弘扬“为民调查、崇法唯实”的新时代国家调查队精神,以提供优质高效统计服务为目标导向,积极服务和融入地方发展大局,持续推动统计调查工作由“数库”向“智库”转变,真正做到把情况摸清,把数据搞准,把服务做实,使监督结果经得起实践和历史检验。必须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

高擎法治利剑,认真落实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任务措施。统计数据真实准确是统计工作的生命线,履行好统计监督职责,是《统计法》赋予统计调查部门的法定职能,更是提高统计调查数据质量的重要保障。作为国家统计调查“轻骑兵”队伍,承担着农业、畜牧业、居民收支等多项关乎民生福祉的调查任务,要毫不放松强化数据质量监测,将法治思维集中体现在各专业数据采集、录入、审核、上报各环节中,加大统计执法工作力度,全面实施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制度,坚持把“严”的主基调贯穿始终,构建不敢、不能、不想造假的统计堤坝,全方位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筑牢党和国家宏观调控决策的信息基础。

(作者为国家统计局东昌府调查队队长)


坚持依法调查 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 于晓


统计数据是国家宏观调控和科学决策的重要依据,是各级政府实行行政管理的重要基础。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要从上到下、自始至终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行为;要标本兼治、强化问责,落实相关责任人。中央连续印发《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等重要文件,对防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作出全面部署,充分体现了国家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的坚定决心。

提高政治思想,推进统计法治建设。依法保障统计调查之真、数据资料之实,是统计调查人的使命所在,是推进统计法治建设“两个维护”的根本体现。近年来,阳谷调查队始终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现代化改革发展重大决策部署,把践行“两个维护”融入统计工作全过程,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将中央重要文件作为必学内容;定期听取法治工作汇报,高质量完成统计法治任务,保障统计调查数据真实准确,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对统计法治建设重要指示要求上来。

强化普法宣传,营造统计法治氛围。在全面推进依法治统的过程中,统计普法宣传是至关重要的一环,阳谷调查队坚持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统计普法宣传工作,将统计法治宣传作为事关统计事业科学发展的奋斗目标,积极组织统计法律宣讲活动。以“9·20”“12·4”“12·8”等节日为契机,通过摆放宣传展板、设立咨询台、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全方位、多角度、近距离地展现新时代统计法治工作,进一步提升普法宣传效果,营造全社会遵守《统计法》、执行《统计法》、敬畏《统计法》的良好法治氛围,为努力开创依法统计新局面夯实基础。

严防统计造假,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统计数据是《统计法》立法的核心目的,也是统计工作的生命线。作为统计工作者,阳谷调查队全体干部职工着力构筑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钢铁长城,严格执行国家调查统计方法制度,保证源头数据质量;坚持夯实主体责任,对统计违法行为“零容忍”,确保统计法定职责义务履行到位;坚决维护统计法治权威,当好统计法治工作的“排头兵”,打造一支忠于党、忠于数据、忠于法律的统计法治人才队伍,为保障数据质量筑牢法治防线。

知不足而奋进,望远山而立行。今后,阳谷调查队将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提升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能力和水平,以高质量统计促进高质量发展,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统计保障。

(作者为国家统计局阳谷调查队队长)


发挥统计监督职能 提升统计监督质效


■ 赵传国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要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统计法治建设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有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统计调查数据作支撑。加强统计法治建设是落实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战略的必然要求,是适应新形势下统计调查工作的迫切要求。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先后出台《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等重要文件。2021年1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这一系列重要文件,充分彰显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坚定决心和鲜明态度。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会新时代党中央对统计监督工作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更加有效发挥监督职能作用,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贡献统计调查力量。

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必须提高调查数据质量。一要始终坚持以数据质量为中心,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严格执行国家调查制度,强化全过程数据质量控制,严把源头数据质量;二要严格落实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强化底线意识、红线思维,坚守数据质量;三要加强对统计调查对象培训指导,提升调查对象支持配合程度,提高源头数据质量。

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必须提升统计服务质量。一要依法及时发布经济形势数据,加强数据解读,客观准确反映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和民生状况。二要加快推动“数库”向“智库”转变,当好决策参谋助手,深入挖掘调查数据反映的社会经济现象,全面客观分析经济发展亮点潜力,深刻阐释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三要充分发挥国家调查队机动灵活、快速高效的优势,加大对经济社会领域热点难点重点问题的调研力度,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有力支撑。

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必须提升统计监督质效。一要持续加强对中央重要文件精神的学习宣传,营造全社会良好统计法治氛围;二要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及时通报统计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充分发挥震慑作用;三要推动统计监督与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审计监督等贯通协同,不断提升统计监督质效。

(作者为国家统计局高唐调查队队长)


奋力开创统计法治工作新局面


■ 宋家元


党的二十大,是在全党全国各族人民迈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关键时刻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全面总结了过去五年的工作和新时代十年的伟大变革,科学谋划了未来五年乃至更长时期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目标任务和大政方针。习近平总书记的报告高瞻远瞩,振奋人心,提出的一系列新理论、新理念、新判断、新要求、新部署,对统计事业科学发展具有重大指引作用。

近年来,聊城市统计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改革发展决策部署,将统计数据质量作为统计工作的生命线,增强各级领导干部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提高统计人员依法行政依法统计的能力水平,强化社会公众的统计法律意识,营造风清气正的统计工作氛围。


提高政治站位 增强政治自觉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发挥领导干部示范带头作用,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近年来,我们努力推动各级各部门将学习贯彻党中央关于统计工作决策部署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树立法治思维,切实保障统计数据全面真实准确。提请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并推动市有关部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等中央重要文件,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做到学习全覆盖;举办全市统计法治培训班,邀请省局统计法治专家做专题讲座,市、县和有关部门分管统计工作领导参加;将统计法和统计知识列入市县两级党校领导干部培训班授课内容;编印《统计法律法规和文件制度汇编》,发到市委、政府、人大、政协和各级各部门;在《统计年鉴》《统计月报》刊登统计法和统计违法典型案例。


加强学习宣传 强化法治意识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我们创新统计普法宣传方式方法,坚持统计工作开展到哪里,普法宣传教育就延伸到哪里。建立凡培训必学法、凡重要会议必学法和以考促学、以案释法制度,在业务培训、调研指导、数据核查、执法检查中向统计人员、调查对象宣讲中央统计政令和统计法律法规,开展统计违法案例警示教育活动。在统计开放日、国家宪法日、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重要时间节点,通过现场讲解、发放资料、摆放展板、悬挂宣传横幅、在电子显示屏播放宣传片等方式,利用电视、广播、报纸、手机短信、微信等多种渠道开展普法宣传,提升了社会公众对统计法的关注度和知晓度,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统计法治氛围。


强化责任落实 加强执法监督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全面推进严格规范文明执法。市县两级统计机构制定《全面落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领导班子成员和统计人员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抓好责任落实。畅通统计违法举报渠道,在部门网站或政府网站公布统计造假举报电话和邮箱,及时受理、核实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线索。健全统计违法行为发现机制,与纪检、信访部门联合制定《聊城市统计举报信访处理协调协作办法(试行)》。严格落实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制度,如实记录,定期上报情况。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2020年以来,市县两级统计机构共检查1300余家单位,立案查处统计违纪违法行为67起,有20人因统计违纪违法行为受到诫勉谈话以上党纪政务处分,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行为形成有力震慑。


聚焦法定职责 依法依规统计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扎实推进依法行政。我们制定完善《聊城市统计数据质量管控体系(2021)》,明确各统计专业工作标准、工作流程、管控措施,采取县乡自查、异地互查、市局抽查等方式,开展常态化数据质量核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加强基层统计队伍建设,与市委组织部、编办、人社局联合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统计队伍建设的通知》,对乡镇、村居、企业的优秀统计人员给予政府津贴,稳定了基层统计队伍。线上线下结合对统计人员进行培训指导,开展统计系统职业技能竞赛,提高基层统计人员的专业素质和能力。抓好高质量纳统工作,压实各级各有关部门责任,加强企业和项目储备库建设。近几年,扎实开展了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国家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等工作,统计数据质量不断提高。

全市统计系统将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把握新时代统计改革发展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全面落实上级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以法治思维引领统计工作,强化统计监督职能,努力在统计法治建设上取得新突破新成效,奋力开创新时代统计法治工作新局面。

(作者为聊城市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

2022-12-08 1 1 聊城日报 content_22536.html 1 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 全面加强统计法治建设 深入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