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年1—11月我市地表水环境质量同比改善4.0%
本报讯 (张燕) 日前,聊城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通报全市2021年1—11月地表水环境质量及排名。2021年1—11月,我市地表水环境质量指数为5.93,同比改善4.0%。
2021年1—11月,我市10个国控地表水考核断面水质全部达标。其中,高唐北湖、黄河艾山断面水质为Ⅱ类,小运河邱屯闸、七一河石槽、徒骇河马集闸断面水质为Ⅲ类,东昌湖、卫运河油坊桥、马颊河董姑桥、徒骇河聊城水文站、徒骇河前油坊断面水质为Ⅳ类。徒骇河前油坊段被列入全省污染负荷较重河湖清单。
2021年1—11月,我市4个省控地表水考核断面水质全部达标。其中,马颊河千户营断面水质为Ⅲ类,赵王河三干渠桥、赵牛新河赵牛桥、徒骇河李凤桃断面水质为Ⅳ类。
2021年1—11月,全市水环境质量指数(采用市控以上断面数据计算)排名前2位的是高唐县、度假区,排名后2位的是茌平区、阳谷县。
2021年1—11月,我市东郊水厂东阿牛角店、临清城南水库、冠县自来水公司三水厂等10个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稳定达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