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o

和谐旋律如何奏响

——魏庄镇实施“一二三”工作法提升社会治理效能

■ 本报记者 苑莘


“2022年,我们通过实施‘一二三’工作法,完善基层治理体系,提升治理效能,奏响了基层治理和谐旋律。”1月4日,莘县魏庄镇干部任艳如说,魏庄镇通过建设“一站式”服务中心,整合综治、信访等七个部门的职能,抓好党员干部、党员先锋队、志愿者等三个关键群体,打通了社会治理“最后一公里”。


高标准创建一站式服务中心


魏庄镇高标准创建了“莘情+”一站式服务中心。该镇按照“功能定位科学化、基础设施标准化、网格服务精细化、运行机制高效化、工作手段信息化”五化目标,设立网格化监管指挥中心、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协调中心,建成群众来访接待室、矛盾纠纷调解室、公共法律服务室、心理疏导室、警务室。

一站式服务中心整合镇综治办、信访办、司法所、派出所、农林水综合服务中心、法律援助中心及便民服务中心等部门职能,实行对社区矫正、人民调解、农业咨询、便民服务、法律服务等事项“一门受理、协同办理”。


“两所共建”将矛盾化解在基层


“我们镇的老康和老王,给群众化解了很多矛盾。只要他俩和群众坐在一起,大家悬着的心就放下了。”任艳如说。

老康和老王是魏庄镇“两所共建”工作中涌现出的典型。老康是一位在镇派出所工作30余年的民警,老王则是一位有着多年调解经验的司法所法律顾问,他俩组成的矛盾纠纷调解专班是魏庄镇的“和谐使者”。

矛盾纠纷调解专班按照“警法融合、协同联动、信息共享、两所共治”的机制,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优势,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将矛盾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派出所、司法所在日常工作和矛盾纠纷排查过程中发现的重大疑难纠纷事件,第一时间互相通报,及时制定应对措施,避免事态进一步发展和升级。司法所在民事调解时发现有可能转为刑事案件的民间纠纷,及时和派出所沟通,由派出所提前介入配合司法所进行调解;派出所在受理由民事纠纷引起的治安案件时,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联合司法所共同开展疏导工作,进一步提升了矛盾纠纷调解的专业性、针对性和成功率。

“两所共建”有效预防和减少了“民转刑”案件,实现了“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提升了人民群众的幸福指数。


“三个群体”让服务无死角


2022年,魏庄镇重点抓好了镇村两级干部、党员先锋队、志愿服务工作队等三个为民服务关键群体。

该镇由镇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帮包全镇矛盾问题最多的村庄,科级干部各帮包一个村庄,定期开展走访调研,了解社情民意。镇党委对村党支部书记实行星级化管理,根据相关工作的开展,相应作出整体评价。两级干部实现上下联动,镇、村同频共振。

党员先锋队建设上,该镇探索农村党员积分制管理,以“挂一牌、亮一户、带一片”的形式把党员身份亮出来,促进党员自我加压,更好地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志愿服务工作队方面,该镇整合相关站所及公益岗、网格员、本土人才、高素质农民等资源力量,每周五固定开展志愿服务活动,重点围绕魏庄镇特色优势农业产业,着力解决农技推广“最后一公里”和农产品上行“最先一公里”问题,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编后

唱响基层共治“和声”


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一项重要工作。进入新发展阶段,群众遇到的一些新问题新情况要求我们在治理工作中,要进一步加强诉求分析,梳理痛点、堵点,对一些苗头性的、可预见的问题提前办理,将风险和矛盾化解在前端,实现主动治理。

然而,要想实现主动治理,就要进一步探索建立党委统筹引领、多方联动的工作机制,凝聚工作合力。魏庄镇的“一二三”工作法让各个部门、各类主体都参与进来,推动责权明确清晰、权力有效运行,真正打通了基层治理的“血脉经络”。这对及时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大有帮助,这样的创新方式值得肯定。

2023-01-06 ——魏庄镇实施“一二三”工作法提升社会治理效能 1 1 聊城日报 content_23875.html 1 和谐旋律如何奏响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