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高唐县人民检察院“执行监督+司法救助”为民解难
本报讯 (通讯员 杨兆峰) “谢谢检察官多次帮我讨薪,还给我申请了1万元国家司法救助金。”1月15日,高唐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马长英通过电话告知张某申请法院执行案件进展情况时,张某对检察人员表达谢意。
2022年9月,张某皱着眉头来到高唐县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向正在值班的第二检察部检察官助理马长英咨询:“请问,包工头拖欠农民工工资,检察院能管吗?”
“对属于检察机关办理案件管辖范围的案件,我们一帮到底。对于不属于检察机关管辖范围的事情,我们尽量协调解决。”马长英回答。
时间拨回到2021年底,张某召集3名农民工为正某提供两个多月的劳务,正某仅支付了部分劳务费,还有近6万元劳务费没有结清。张某多次索要无果的情况下,变卖家中存粮支付其他几位农民工的劳务费,并向法院起诉,向正某追索劳务费。
然而,追讨欠薪之路并不顺利,正某并未履行法院判决,张某便向检察官咨询追讨欠薪一事。
“我帮你写份强制执行申请书,你就放心吧!”马长英帮助张某写完强制执行申请书后,交由张某到法院申请执行。
两个月后,张某又来到检察院,找到马长英说:“法院执行法官没有要回劳务费。”申请检察院监督法院执行。
马长英请示员额检察官后,启动监督程序,到法院监督执行程序是否合法。经调查,此案法院已立案执行,执行法官对正某的财产线索进行查询,并到正某居住地核查,未发现正某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且法院执行程序合法。
然而,正某也在犯愁,多数工程款到期未到位,又有新的工程需要垫付资金。“请检察官放心,只要工程款到位,首先偿还工人工资。”正某保证。
检察人员依据法律法规向张某介绍了法院办理执行案件的程序,并承诺:“作为检察人员依据职责关注法院对此案的执行进程,跟进了解正某可供执行财产情况。”
在办案过程中,检察人员发现张某母亲因患癌症过世不久,张某为给母亲治病欠下近万元债务,其女儿又意外受伤,治疗费每月近千元,而张某无固定收入,靠打零工维持全家生计,生活非常困难。
检察人员认为张某家庭生活情况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移交第三检察部审查,经调查核实,张某系退役军人,因追索劳务费无果,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确定张某一家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即帮助张某申请国家司法救助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