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筑牢黄河安澜法治屏障
■ 刘延杰
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践行“两山”理念,聚焦黄河重大国家战略,做好环境资源审判和黄河流域综合治理的结合文章,将司法力量有效融入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大局。
主动融入黄河流域综合治理大格局。研究制定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专项意见,同位山灌区建立“法润灌区”司法协作机制,与生态环境、自然资源、水利等部门建立环境资源纠纷诉调对接机制,切实推动黄河、大运河等重点水域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受到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和山东省水利厅的充分肯定。
推动构建环境资源执法司法联动机制。加强与检察、公安、司法行政、生态环境、水利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建立健全联席会议、信息共享、线索移送等8项常态化工作机制,以司法手段助推河湖长制提档升级和水生态治理修复。与聊城大学合作建设环境资源司法实践与理论研究基地,积极探索由检察机关、环境执法部门共同参与的环境公益诉讼诉前磋商机制和环境损害联合修复制度,实现行业监管与司法审判的强强联合,形成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整体合力。
积极参与环境资源社会治理。定期开展环境司法政策宣讲、法律咨询等服务,先后10余次到黄河沿岸及森林公园等重点生态区域开展实地调查研究,梳理5类17项生态保护问题清单,与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建立“企业环保法律服务日”制度,先后为8家涉环境治理领域重点企业提供现场服务,解答涉环境法律问题30余项,促进企业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自觉保护生态环境。
(作者单位: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本文系2022年度聊城市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课题“黄河流域生态与文化融合保护研究”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