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唐县人民检察院

送法进企业 服务零距离

本报讯 (通讯员 杨兆峰) 3月1日,高唐县人民检察院联合乡村振兴检察联络员走进梁村镇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由该院第一检察部员额检察官李春红担任授课老师,就企业经营司法风险进行讲解,梁村镇近30名民营企业负责人参加活动。

授课现场,李春红结合具体案例重点讲述了企业经营司法风险的要素及承担的法律责任,列举了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等与企业经营司法风险相关的5种犯罪行为,提出加强企业管理、依法合规经营的建议。

“检察官授课简明扼要、重点突出、通俗易懂,让我们了解如何防范企业经营司法风险。”梁村镇风光电力园区负责人乔保革说。

“民营企业经营要从重‘情’向重‘法’转变,制度规范要从‘墙上挂’向‘抓落实’‘重监督’转变,企业要从‘重生产’向‘防风险’转变,企业合规经营才是正道。希望检察院多开展此类法律教育课堂。”梁村镇大马面粉厂厂长马英亮与检察官互动时,道出了心声。

民营企业健康发展是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基础,乡村振兴检察联络员架起了检察机关服务民营企业发展的桥梁。高唐县人民检察院根据上级部署,于2022年6月,在全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熟悉“三农”工作的企业负责人、农民企业家等群体中优选出12名乡村振兴检察联络员。“乡村振兴检察联络员的主要职责是收集法律监督案件线索信息,反映社情民意,以检察服务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高唐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峰介绍。

“我在走访民营企业时发现,民营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常常遇到司法风险,民营企业家期望获得更多法律服务。作为乡村振兴检察联络员,我及时向县检察院反映相关问题,自己也学到了更多的法律知识。”乡村振兴检察联络员徐清明表示,将切实肩负起责任,履行好工作职责。

高唐县人民检察院组织部分检察官结合办案实践,分别制作了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法律教育课件,包含服务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美丽乡村建设等与乡村振兴息息相关的法律服务内容。该院将定期深入全县12个镇(街)的企业、乡村、社区开展巡回宣讲,在提升群众法律素质的同时,收集法律监督案件线索信息,通过司法办案和法律监督,让每名群众时刻感受到社会的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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