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擦亮“法润自然”底色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度假区分局法治建设走笔
■ 王军豪
度假区于集镇太平新村位于沉沙池中心,是聊城市重点革命老区村,有着深厚的红色文化底蕴,曾经因为泥沙长期沉积在村两侧,导致群众生产生活困难,成了沙窝窝里的苦村子。
3月11日,走进太平新村,这个经历过两次整村搬迁的村庄给人今非昔比之感。这些年,太平新村建成了村办公楼、卫生室和学校,群众全部搬进了二层楼房,吃水难、行路难、住房难、看病难等问题逐一得到解决,村里有说不尽、道不完的幸福故事。
从2021年起,太平新村又多了一处新景——度假区自然资源法治广场。两年来,这里充分依托太平新村游客集散中心,寓教于乐,与法同行,将自然资源普法内容与沉沙池防沙治沙等黄河特有元素有机结合,二者相得益彰。如今,这里成了度假区自然资源领域的重要普法阵地。
度假区自然资源法治广场重点围绕耕地保护、土地利用、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防沙治沙、野生动植物保护和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森林法等展开宣传。自建成以来,有效发挥了普法阵地的作用,为群众“平时学法、遇事用法、解决问题靠法”创造了良好的学习平台。这里打造了高质量、高颜值的标识、雕塑、宣传栏、标语展牌。宣传栏采用钢板激光铁板雕刻加钢化玻璃材质,广场标识采用的是PVC雕刻,通过法治漫画、民俗谚语、法律条文摘编等方式将法治文化展示与法治宣传教育、法律便民服务融合,让群众在休闲娱乐中了解法律知识,实现普法教育长效化。
为美丽乡村建设增添法治元素,为农民群众提供法治宣传教育平台,是这个广场建设的初衷。这里,宣传内容既有理论上的高度,又有思想的深度,不仅本村村民常来此游玩,还吸引邻村村民到这里领略一番风光。去年,山东省“6·25”全国土地宣传日活动在此举行,共有300余人参加活动。
建设自然资源法治广场,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度假区分局将普法宣传和法治教育贯穿于工作全流程的亮点之一。该局多点发力,持续开展“八五”普法系列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双基”法治建设,用心用情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推动法治工作扎根基层、深入民心,擦亮了“法润自然”鲜明底色。
该局强化法治思维,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落实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充分利用“学习强国”等移动终端进行碎片化学习,充分激发了干部职工的学习积极性,提高了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解决问题、化解矛盾的能力及水平。
除相关业务科室部门的专业人员外,该局邀请律师事务所法律政策专家提供自然资源系统政策法规咨询、疑难事项法律咨询。该局设立自然资源咨询员,深入宣传自然资源法律法规,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在源头、在诉前,全面促进自然资源事业健康发展;落实田长制、林长制,由专职人员做好政策法规指导;充分利用“空天地”一体化监测监管系统、田长综合管理平台等科技力量,实现管理高效化。
在行政应诉工作中,该局负责人积极履行应诉职责,认真研判案件,全面了解案情,做到了出庭又出声,出庭率达100%。在此过程中,该局工作人员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意识明显提升,风险防控和矛盾化解能力显著增强,依法行政能力显著提升。
在土地征收、履责申请、不动产登记等行政争议多发领域,该局建立相关制度,完善管理体制,对风险进行源头防控,预防和减少行政纠纷。该局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完善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机制,不断提升执法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
该局坚持普法与依法行政相结合,不断提高自然资源法治化水平。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夯实业务科室普法主体责任,坚持问题导向、普法先行。在推动阶段性重点工作前,针对群众需求和工作中凸显的各类问题,该局提前向群众宣传自然资源政策,在日常执法过程中提前将相关程序及法律规定和依据向相对人、相关权利人进行告知,以便其及时了解自身行为是否合法、有哪些维权救济途径等。
遇到行政应诉案件,该局注重从源头找寻争议起因,不仅仅为了诉讼而诉讼,多方位多渠道化解矛盾,将问题妥善处置。2022年,通过沟通、释明法理等有效措施,2起行政诉讼案件当事人全部撤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