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认定149家 市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

本报讯 (记者 岳耀军) 日前,我市发布2022年度聊城市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名单,全市149家单位上榜。

为营造更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提振消费信心,市市场监管局在全市开展了2022年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在经营者自愿参与、县消保办公室推荐,现场评估,广泛征求社会意见的基础上,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认定山东省聊城市百货大楼有限责任公司金鼎商厦、聊城昌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等149家单位为“聊城市放心消费示范单位”。

据悉,我市对放心消费创建单位实行动态管理机制,对已获荣誉的市场主体不定期进行“回头看”检查督导。公众如发现示范单位存在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情形的,可向各级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市场监督管理局)反映,对经核实符合撤销标准的示范单位根据程序撤销并向社会公示。

2023-03-20 1 1 聊城日报 content_27096.html 1 我市认定149家 市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