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届市委第三轮巡察公告
经市委批准,十四届市委第三轮巡察共对14个市直部门(单位)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时间安排
自2023年3月下旬开始,至2023年4月下旬结束。巡察组在被巡察单位集中工作时间不超过1个月,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2023年4月14日。
二、工作任务
突出政治巡察要求,围绕“三个聚焦”的监督重点,对被巡察单位2020年以来的有关情况进行监督。一是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省委工作要求情况,查看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情况,查看党组织发挥领导作用,履行本组织、本系统核心职能情况,查看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落实各项改革创新任务情况,查看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和民族宗教工作主体责任情况。二是聚焦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查看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情况,查看派驻纪检监察组落实监督责任情况,查看党风廉政建设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查看对标市委“三提三敢”要求加强作风建设,特别是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提升干部执行力情况。三是聚焦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查看领导班子建设情况,查看选人用人、干部队伍建设和机构编制管理情况,查看机关和基层党建工作情况。四是查看巡视巡察、审计发现问题和主题教育整改落实情况。
集中巡察期间,市委组织部同步组织开展对有关被巡察党组织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市委宣传部同步组织开展对有关被巡察党组织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专项检查。
三、巡察组分工和联系方式
(见附表)
采取集中受理信访举报的方式,统一受理来信来电来访。对不属于本次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反映,将按规定交有关部门办理。巡察组不接受个人查询,不负责向反映人反馈有关情况。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按照巡察受理范围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并对巡察干部进行监督。
信访电话:0635-8220719,
19861980503、19861980507
(工作日8:30—17:30)
电子信箱:lcswxcbxf3@lc.shandong.cn
邮政信箱:山东省聊城市0031号邮政信箱
举报箱位置:
东昌府区花园北路22号(市纪委监委第二办公区)南侧胡同
东昌府区昌润南路8号(市政府三号楼)门口北侧
高新区管委会(长江路1号)南门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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