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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好这方沃土

——高唐县深化耕地保护走笔

■ 本报记者 王军豪

“原来自己的地里不能种树啊,我还以为自己的地想种啥就种啥呢!”

“是的大爷,一般农田和永久基本农田是不允许种树的,这是《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

“知道了知道了,我回去也跟孩子们说一声。”

这段对话发生在3月25日高唐县赵寨子镇的大集上。当天,高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5名工作人员像往常一样来“赶集”。说是“赶集”,但他们不是来买东西,而是来宣传耕地保护政策的。

“我们用这种方式向大家宣传耕地保护相关政策,就是要让耕地保护深入人心,凝聚起耕地保护的强大合力。”高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周忠安说。从今年年初开始,该局已经举办了20余次这样的活动。

耕地保护,事关国家粮食安全,事关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高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真抓实干、寸土必珍,将耕地保护责任牢牢扛在肩上,守好百姓“粮袋子”。2022年,高唐县荣获国务院大督查土地计划奖励指标1000亩;在2021年度耕地保护激励评价工作中名列全市第一,荣获奖励指标100亩、奖励资金200余万元。

“执法跟着图斑跑”,一度是自然资源部门工作的痛点之一。为杜绝这一问题,在高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推动下,高唐县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对建设项目启动自然资源和规划政策咨询制度的通知》。《通知》要求,全县范围内所有动土动工、翻新翻建的建设行为,未取得开工许可证的,动工前均需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咨询规划及用地手续办理情况,确认无问题后方可动工建设,决不允许本末倒置,“先上车、后买票”。位于清平镇的某公司计划建设一养殖项目,将选址坐标向高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咨询后,得到了准确回复——位于自然保护区内,紧靠生态保护红线,建议在自然保护区未调整前不实施该项目或另行选址。“多亏了提前咨询,要不我们的项目就是违建了。”该公司负责人说。对于问题线索,高唐县将全面推行自然资源执法监察即知即改即罚制度。执法人员巡查发现、各基层田长巡田上报的问题线索经核实后,以督办函的形式下发属地镇街或建设主体,7天内整改到位。整改不到位的,纪检监察部门将启动问责程序,同步追究基层田长、涉案企业、属地镇街或相关部门责任。

针对各镇街自然资源服务中心人员分散、结构性差的实际,高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13个自然资源服务中心整合为东城区、西城区两个自然资源服务分中心,由综合业务熟练、执法经验丰富的科级干部担任负责人。分中心实行集中管理、集中办公、集中调度,人多力量大的优势得到充分体现。分中心对辖区卫片执法工作全权负责,集中履行卫片执法、日常巡查、复垦督导等各项执法职责,有效规范了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秩序。

据2021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显示,高唐县2021年耕地面积较2020年增加7000余亩。珍惜每寸土地,守好这方沃土,高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一直在路上。

2023-03-28 ——高唐县深化耕地保护走笔 1 1 聊城日报 content_27562.html 1 守好这方沃土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