巾帼逐梦“火焰蓝”
——记聊城市消防救援支队综合指导科工程师马欣
■ 本报记者 吕晓磊
提及消防队,人们通常会想到冲在一线救火的铮铮铁汉,孰不知,在消防队也有“铁娘子”。工作上,她们巾帼不让须眉;生活中,她们柔肩担重任。
“消防工作包括两个方面,一个是灭火,一个是防火。”3月23日,记者还未见到聊城市消防救援支队综合指导科工程师(专业技术三级指挥长)马欣的身影,就先听到了她的声音。马欣的语速明显比普通人快,这是她在工作中养成的习惯。
一头利落的短发,一身干练的“火焰蓝”,一个装着有关消防监督执法文书的包,工作中的马欣永远都是风风火火。
全省优秀女干部、全省十佳优秀法制员……在众多的身份中,马欣更愿意称自己是消防队员。“每名消防员的角色都不一样,我就是一名不在一线的消防队员。”马欣说。
作为消防支队的法制工作人员,她既是支队法制工作的“监督员”,也是支队执法办案的“守门员”,其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着支队执法质量和执法效果。尽管已是一名法学硕士,但马欣仍觉得专业知识不够用,为了让自己在工作中更技高一筹,马欣决定考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当时,孩子尚小,工作繁忙,她就晚上下班后学习,每天只给自己留三四个小时睡眠,功夫不负有心人,马欣一次性就考取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近年来,结合自己的专业实际,马欣发表了《浅谈对公众聚集场所实行消防告知承诺管理的思考》《火灾事故认定行为的法律分析》等多篇法制专业论文,均在中国消防协会举办的学术会议评比中荣获二等奖。在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治理行动中,她参与起草了《聊城市消防车通道管理规定》,从消防车通道的规划设计、维护管理等方面进行系统规范,有效解决消防车道、疏散通道整治“老大难”问题。该规定让聊城市消防救援支队成为全国率先出台有关规定的支队之一。
最近,马欣正在忙着起草《聊城市消防条例》草案,积极推动《聊城市消防条例》列入立法计划,坚持以《消防法》为核心,科学制定《聊城市消防条例》,确保执法管理有章可循,规范运行,全力推进消防监督执法标准化、精细化转型升级。
马欣还是一名军嫂,一个是“火焰蓝”,一个是“橄榄绿”,虽然颜色不同,但职业都是守护者。
对于工作,她付出太多;对于家庭,她照顾太少。在父母面前,她是“没尽孝”的女儿和“被照顾”的儿媳;在两个孩子面前,马欣自嘲是个“没用”的妈妈。“幸运的是,家人都特别支持我的工作,尤其是婆婆,不仅一直帮我照顾孩子,还照顾我,有时候我忙起来顾不上吃饭,婆婆就会把饭给我送到单位来。”谈及家人,马欣一脸幸福。
“肯定也有过分身乏术的苦恼,无论牺牲工作还是家庭都倍感纠结和愧疚。”马欣说,在穿上“火焰蓝”制服的第一天起,就意味着担当和奉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