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高唐推行电子营业执照改革
不再要求个人提供实体证照或纸质复印件
本报讯 (记者 王军豪) 4月24日,记者从高唐县了解到,根据《高唐县推进电子营业执照应用实施方案》,该县自4月10日起,在全省率先试点推行电子营业执照替代纸质营业执照改革。
该县将大力推行电子营业执照申领制。电子营业执照与纸质营业执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电子营业执照由系统自动生成,可以通过法定代表人账户登录微信、支付宝或“爱山东”App,打开电子营业执照小程序随时下载应用。政府部门通过电子证照共享方式对关联信息进行查询、核验,不再要求个人提供实体证照或纸质复印件。
相对于纸质证照不易保存、授权烦琐,存在造假、冒用的安全风险,电子营业执照具有便利性、普适性、安全性等优点,可随时随地使用手机留存执照、打印执照,授权他人管理和使用,也可收回管理使用权限,不受地域限制。电子营业执照采用密码技术,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为全国统一信任源点,在身份认证、防伪和电子签名等方面提供安全保障。
电子营业执照目前已应用在企业登记、网上亮照、信息年报、动产抵押、印章刻制、涉税服务、社保办理、不动产登记、公共资源交易、行政许可办理、企业信用查询、银行开户等多个领域,已实现“一次生成、一库管理、随时下载、移动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