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聊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28号)
聊城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根据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刘延杰的提请,于2023年4月27日表决通过,任命:
陈正飞为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
闫蕾为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黄进为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闫红为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王玉东为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涉外民商事审判庭庭长;
张磊为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
刘振全为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一庭庭长。
免去:
陈正飞的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再审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闫蕾的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闫红的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张磊的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职务;
刘振全的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尹继阳的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职务。
现予公告。
聊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3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