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解失能老人照护痛点
——写在《聊城市失能老年人照护服务条例》施行之际
■ 沈欣欣
“来,大娘,我们来活动一下。”4月26日早晨7点半,山东健康康之源医养中心护理主管冯珂准时来到邱奶奶的房间,帮助床上的邱奶奶活动身体。
邱奶奶今年82岁了,由于之前患有脑梗塞,左侧肢体瘫痪,生活不能自理。自己的一双儿女忙于工作,无暇照顾老人。4年前,邱奶奶入住康之源医养中心,开启了她的幸福晚年。
“生活在这里很舒心,吃得好,住得好,小冯啊,就像自己的亲闺女一样,把我照顾得很好。”邱奶奶拉着冯珂的手笑着说,“咱不给儿女添麻烦,他们也经常来看我,在这里我生活得很开心。”
在康之源医养中心,笔者看到,这里生活设施和娱乐设施齐全,医护人员专业素质高、服务贴心,每位失能老人都能得到全面周到的照护。
“上了年纪的人最怕给孩子添负担,我们这里有专业的医护团队、康复师和照护服务人员,老人能享受到专业的护理服务,孩子只需隔三岔五来看看老人,这样老人孩子都能安心。”康之源医养中心院长张亚介绍,该院目前入住老人200余人,大部分都是失能和失智老人。
这是我市健全失能老人照护体系的生动一景。随着我国老龄化程度的不断加深,因衰老、疾病或伤残而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老年人数量不断增加,失能老年人面临疾病与衰老并存、失能与孤独相伴的困境,“老有所护”成为当前社会的迫切需要。
近年来,我市失能老年人照护服务事业取得了长足进展,但在失能老年人健康保障、居家照护、社区服务和专业照护等方面,仍然存在区域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短板弱项。
为了提高失能老年人的生活品质,促进失能老年人照护服务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我市探索开展了《聊城市失能老年人照护服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地方立法工作,目前该《条例》已经通过了山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批准,将于今年5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是全国首个对失能老年人照护各方面作出明确要求的地方性法规,成为把握养老服务制度健全窗口期机遇、探索解决失能养老问题的有益实践。
《条例》共7章34条,分别从养老服务设施网络建设、优化养老资源布局、完善居家照护制度保障、健全养老机构收住制度、明确从业人员行为规范、强化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等多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
“制度建设取得成效,关键在落实。”聊城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市慈善总会办公室主任王登信说。
为确保《条例》落到实处,我市开展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探索:聚焦失能老年人长期照护服务需求,积极推进医养结合养老机构建设,对新建、改建护理型床位按规定给予一次性建设补贴;进一步完善县、乡、社区、家庭四级养老服务网络,扩大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供给;建立政府为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免费集中托养等制度,提升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水平……
“加强失能老人照护体系,人才培养是关键一环。我们鼓励大中专院校设立养老服务相关专业,给予学校80万至10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对大中专毕业生入职养老服务机构,给予1万至2.6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我们还将不断加大人才培训力度,定期开展养老护理职业技能竞赛,提升养老护理员的综合素质和照护水平。”王登信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