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人员、政协委员、联络员联合解“典”

高唐县推动民法典宣传入企进村

本报讯 (通讯员 杨兆峰) “合同缺少非必备条款,不影响合同的成立,对缺少的非必备条款,可以通过合同补充的方法予以确定。”5月22日,高唐县检察院联合政协委员、乡村振兴检察联络员来到汇鑫街道办事处,为11名企业家送上一道“法律大餐”。

检察机关在宣传民法典时注重宣传法律监督案件效果,律师注重宣传合同签订前的审查和发生合同纠纷时注意事项。“他们可以从不同角度解答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遇到的法律难题,能够帮助企业家读懂弄清、熟练运用民法典。”县政协委员、县检察院检察官助理马长英介绍了联合开展民法典宣传活动的初衷。

在活动中,马长英根据司法实践,运用具体案例,对签订合同过程中遇到的格式条款、预约合同、保证合同以及应注重事项进行了讲解。聆听讲座的企业家,认真记录,有时举手提问,有时相互讨论。“讲课内容干货满满,实用性强,对企业依法经营和合规管理有很强的指导作用,非常实用、管用。”高唐县九羊农业综合服务农民专业合作社总经理王景坤听完宣讲后说。

5月是“民法典宣传月”,主题是“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高唐县以此次宣传活动为契机,主动了解企业、群众需求,扎实开展民法典“十进”活动,助力企业依法经营,助力法治乡村建设,推动社会依法治理,切实让民法典的精神、理念深入基层、深入人心。

2023-05-24 检察人员、政协委员、联络员联合解“典” 1 1 聊城日报 content_31916.html 1 高唐县推动民法典宣传入企进村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