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让“小燕子”有了家
——记聊城市第八届道德模范沈妍妍
■ 本报记者 叶晨雯
2009年,沈妍妍从《聊城晚报》上看到“7岁小春燕,今后何处飞”的报道,了解到东阿县牛角店镇大楚村有一位孤苦女孩名叫小春燕。
春燕的母亲患有先天性智力障碍,父亲因肝癌去世。看着图片上可怜又无助的女孩,沈妍妍和爱人驱车赶到了大楚村,了解孩子的学习生活情况。第二天,沈妍妍就来到学校,一次性为小春燕交齐了四年的学杂费,安排好她在校食宿等事宜。
为了让小春燕感受到家庭的温暖,增强自信心,沈妍妍经常利用周末把小春燕接回自己家,改善生活、爬山游玩,舒缓孩子的思想压力。寒暑假开学时,沈妍妍都会将拆洗好的被褥连同洗漱用品给小春燕送到学校,让小春燕与其他学生一样感受到来自家庭的温暖。
沈妍妍把小春燕当成自己的孩子一样照顾,过年发压岁钱,她发给儿子和小春燕的,都是一样的500元红包。从初中开始,她就不再让春燕住校,而是接到家中一起生活,直到高中毕业。此后,春燕在职业教育院校学习,毕业后在济南工作。
“我今生遇到了一个‘好妈妈’,沈妈妈待我像亲妈妈一样。”沈妍妍的爱伴随着小春燕的成长,让她仿佛沐浴在阳光下,找回了快乐。
沈妍妍无私的爱让春燕有了温暖的家,她的事迹传递着正能量,她被评为聊城市第八届道德模范,并先后荣获聊城市“善行义举四德榜”先模人物、“山东好人”“中国好人”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