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聊城推进涉企信用修复 激发市场经营主体活力
本报讯 (记者 王培源) 8月16日,记者从东昌府区人民法院了解到,该院在处理一起企业拖欠货款的案件时,被执行人经营困难,无力还债。但经调查,执行法官了解到被执行人在他处有到期债权,于是执行法官为了不影响企业正常运转,没有将企业纳入失信名单,亦没有对企业的设施予以查封,而是采用查封他处债权的方式,灵活处置可供执行的财产,并在积极地协调下,案款及时兑现。在案件结束时,执行法官的一句“希望以后再来聊城合作”,不仅赢得了被执行人的信赖,更是我市助力企业维护良好信用的生动体现。
信誉是企业的生命线,更是良好营商环境的应有之义。今年,我市以信用监管为着力点,面向企业、面向基层,突出信用导向,提升服务效能,加强主体监管,以信用监管和信用服务双轮驱动,主动引导市场主体依法经营、守信经营,加快构建和优化以信用提升为导向的营商环境,促进全市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
我市市场监管部门利用微信公众号、手机短信、微视频等多种形式宣传提醒,督促经营主体及时高效履行年报公示义务,合法诚信开展经营。1—6月份,发送短信23万余条,全市企业年报公示率达到95%,指导全市2.5万户“零值”企业修改年报数据,助力经营主体防范化解失信风险。推行线上信用修复服务,满足修复条件的经营主体,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信用信息修复”模块,按照要求提供申请书、守信承诺书及履行法定义务、纠正违法行为的相关材料,即可开展线上修复,实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推进信用修复程序化、便利化,按照合法、审慎、有效、及时的要求,对申请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实行即时受理、即时审查,手续齐全符合规定的当场办结,压减时限80%以上。1—7月份,办理移出经营异常名录8605户次,帮助6009家市场主体重新回归正常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