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办法》 9月起实施

本报讯 (记者 赵宗锋) 9月1日上午,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政策 新举措”新闻发布会,解读《聊城市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办法》。

《聊城市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9月起开始实施,包括6章、29条内容,对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采购、实施等方面作出全面规定。其中,就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等基本概念给出科学定义,明确了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工作的推进主体、实施主体等,建立起完善的项目推进机制。《办法》还明确项目适用情形、实施程序、运营管理规定等程序要求,确保项目规范实施,并从加强信息化建设、建立项目报备制度、明确附属权益归属等方面落实工作要求,提升项目运行成效。

市机关事务局局长杜娟表示,合同能源管理作为一种新型市场化节能机制,有着客户投资少、节能效率高、风险小等优点。《办法》的出台,有效弥补了我市在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实施方面的制度空白,对以四项绿色地方标准为框架的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制度体系形成有力补充,为深入推进全市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工作提供了制度引领。

2023-09-04 1 1 聊城日报 content_38137.html 1 《聊城市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办法》 9月起实施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