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学刚和他的4518名“陌生朋友”
■ 文/图 本报记者 赵艳君
“哥,在吗?我朋友遇到一件棘手的事情,想让你帮着出个主意……”9月8日正午时分,刚要去食堂吃饭的东昌府交警大队事故科民警李学刚,收到这样一条微信信息。虽然李学刚并不认识对方,但依然习惯性地跟他聊了起来。
原来,对方是东昌府区某运输企业的一名货车驾驶员,几个月前因为一起轻微交通事故,和李学刚打过交道。此次联系李学刚是因为他的一位朋友,驾驶一辆装载钢管的大货车在外地和一辆小客车发生了交通事故。之后,车辆被当地交警暂扣。
“承运合同上有时效限制,如不能按时送达,运输企业将面临巨额违约赔偿。车会被扣多久?货物能不能倒运?接下来该怎么办?”看着对方发过来一连串的问题,李学刚索性开启了微信语音通话,详细询问事情经过。
几分钟后,李学刚基本了解了事情的前因后果,并很快作出判断:此事故中,人员伤情较为轻微,且肇事车辆保险齐全,驾驶人资质合格,无其他交通违法行为,案件基本事实清楚,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处理。
“根据相关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得扣留事故车辆所载货物。对于所载货物,机动车驾驶人或者货物所有人可以自行处理,将货物进行倒运。”李学刚耐心地跟对方解释,并有理有据地给了车主几条中肯的建议。
李学刚建议对方积极配合当地交警部门调查,及时提供相关车辆、人员信息,同时,让其联系聊城本地的车辆GPS管理部门,调取肇事货车行车记录仪数据,及时向当地交警提供证据。最后,李学刚再次跟车主解释了事故定责方面的法律法规,并向其提供了可以快速处理的合理性建议。
一番忙活之后,李学刚才跑步赶往食堂吃饭。
事实上,李学刚微信通讯录中有4518名这样的“陌生朋友”。他们有的和他只有几面之缘,有的甚至从未见过面。“这些人很多都是辖区物流企业的负责人和货车司机,应该是处理交通事故或走访企业时互相添加的好友,多数我都不认识。”提起自己这个庞大的朋友圈,李学刚笑呵呵地说。
“货车司机经常出门在外,运输过程中难免发生一些事故和意外,但苦于人生地不熟,再加上对事故处理流程不熟悉,有可能会走一些弯路,从而给自己和企业造成不必要的损失。”东昌府交警大队大队长张永健说,这些年,李学刚在日常事故处理工作中,一共和4518名当事人或当事人家属成为微信好友,他们中间有很多人在外地发生交通事故后,依然习惯性向他咨询事故处理方面的问题。“事实证明,学刚的建议,为他们提供了极大的帮助,我们不止一次收到来自货车驾驶员和物流企业负责人的认可和感谢。”张永健说。
随着李学刚朋友圈的不断扩容,凭借他一个人的精力,已无法应对形形色色的问题。
“我们商议之后,决定推出更多的‘李学刚’,为出门在外遇到麻烦的货车司机和企业提供延伸服务。”张永健说,他们正谋划建立一整套长效机制,比如,建立事故科民警、法制民警与本地运输企业的沟通渠道,探索开通“交通事故处理咨询”微信小程序,民警轮流值班回复事主咨询,同时前往本地运输企业,与企业负责人、安全部门工作人员、企业法律顾问等进行座谈,收集意见建议,提供精准服务。“这样一来,无论企业在何处遇到困难,我们都能为其解难题、办实事。”张永健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