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企业感受司法的温度
——高唐县人民法院打造“益企·无讼”司法助企品牌
■ 本报记者 王军豪
本报通讯员 赵衍静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
在高唐,一项项助企举措落地生根,一件件涉企案件圆满解决,彰显着高唐县人民法院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的司法担当,“益企·无讼”司法助企品牌也已成为企业得益、政府满意、百姓受益的多赢工程。
“我们在完善企业产权保护、维护公平竞争的统一大市场、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等方面出实招、办实事、见实效,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法院力量,以司法有为推动企业无讼。”9月22日,高唐县人民法院院党组书记、院长孙刚表示。
诉前调解
助推企业发展驶入“快车道”
“办案效率太高了,为高唐县人民法院诉前调解点赞!”某工程有限公司负责人连连称赞。
2017年下半年,原告某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某集团签订了脚手架租赁合同,但被告一直拖欠500余万元的租赁费,多年未支付,双方因此“对簿公堂”。
考虑到该案标的额数额较大,该院速裁团队以优化营商环境和精准助企护航发展为着力点,组织原被告双方进行诉前调解。
“如果案件走到诉讼程序,需要经过立案、审理等节点,甚至可能进入执行程序。”调解员劝导原告。同时,调解员也耐心地说服被告:“进入诉讼程序后,如果对方申请财产保全,你们公司不但经营会受到影响,而且会丢了面子、失了信誉。”
经过调解员摆事实、释法律、明利害、劝和解,最终,被告全额还款,原告撤诉,该案得到妥善化解。
该院大力构建涉企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机制,在“调”上做加法,“诉”上做减法,力求以最低成本、在最短时间内化解涉企矛盾纠纷。今年以来,该院诉前调解涉企案件1211件,有效地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
法企联络
让营商环境更有“温度”
法治建设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
“我公司收到贵院的司法建议书后,组织各部门开展了‘以案促学,规范合同管理’为主题的座谈会。”不久前,该院收到某门业公司对该院司法建议的回函。
近日,该院在审理涉及某门业公司与某集团公司的承揽合同纠纷案件过程中,发现产生纠纷的主要原因在于合同签订不规范。承办法官心思缜密:“如果这些问题得不到及时解决,势必会影响企业发展。”想到这里,承办法官对该公司发出司法建议书。
该院全力打造“益企·无讼”司法助企品牌,把防范和化解企业法律风险作为诉源治理重要内容,组建19支保障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服务队,出具“体检报告”15份,查找出问题34个,提出建议41条,“实打实”推进问题解决。该项工作已列入2023年度聊城市优化营商环境扬长项“揭榜挂帅”试点项目清单。
智慧执行
畅通服务企业“最后一公里”
“采取善意灵活的执行方式,让企业吃下‘定心丸’。”高唐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林宏昌说。在涉企案件执行过程中,该院坚持能动司法、助企纾困、执护营商,在及时兑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最大限度减少对被执行企业权益的影响。
申请执行人董某某与被执行人甲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案正是其中的一个典型案例。由于甲公司未履行调解书确定的给付义务,董某某向该院申请强制执行。
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该院查明甲公司在乙公司有一笔到期债权尚未清偿,依申请执行人董某某申请,该院依法向乙公司发出履行到期债务通知书,并查封乙公司名下的土地一宗。
因涉案土地在该院查封前已有多重抵押,且抵押额度巨大,拍卖该土地无法保障本案申请执行人的债权实现。由于被执行人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该案一度停滞。
该院主动担当作为,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洽谈,了解申请执行人的需求和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经过多次洽谈,董某某同意对利息做出让步,乙公司一次性支付本息,该案执行完毕。
该院着力提升执行工作规范化和执行工作能力水平,将快执精执团队力量向涉企执行案件倾斜。强化涉企专项执行,组织开展涉企执行案件专项攻坚行动,执结案件213件,执行到位金额17633万余元,及时兑现企业胜诉权益;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灵活运用信用惩戒措施,清理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案件13件,帮助4家企业主体退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