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安全措施,不能自欺欺人

■ 鞠圣娇

前不久,笔者在街上看到,东昌路一路口的交警在提醒市民正确佩戴头盔。仔细一看,该市民的头盔虽然在头上,但下巴的卡扣却没有扣,头盔无法起到保护作用。看似戴了头盔,却只是“带了”头盔,这样的安全措施做了,却等于白做,实属自欺欺人。

生产生活中,这样自欺欺人的事情并不罕见。出事前,怀着侥幸心理,认为“差不多就行”“不会这么倒霉”“这么多要求,都没什么用”。然而,就是这一点没做到位的细节,让安全措施形同虚设,就容易出现问题。

不自欺欺人,意味着对规章制度的严格遵守。每条规章制度,哪怕再不起眼,也都是用生命和鲜血换来的。如屡禁不止的电动车上楼问题,很多人将电动车经由电梯推到楼上充电或者停放到楼道里,这样做,却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这些人坚持认为自己的电动车质量好,不可能发生事故,但意外发生后,这些想当然都会变成“后悔”。

不自欺欺人,意味着不敷衍了事、不搞形式主义。一些企业和个人面对上级安全生产措施的检查和督导,想尽办法省钱省事,制造假的巡查记录、填写假的巡查报告。这么做的后果只能是真实问题被掩盖,增加了事故发生概率,也淡化了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后患无穷。还有的企业为了赶工期,对于已经检查出的问题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任由问题一直存在,甚至恶化,为未来埋下安全隐患。

安全无小事。任何生产生活中的安全隐患都应该及时消除,否则一旦发生意外,最终伤害的是我们自己。若是仅有财物损失还算幸运,若伤及生命,影响的可不只有个人,还有个人背后的家庭和社会,所以在落实安全措施上,绝不能以任何理由放松警惕、降低要求,更不能自欺欺人,任由危险存在。

2023-10-19 1 1 聊城日报 content_40201.html 1 落实安全措施,不能自欺欺人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