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生态环境局高唐县分局
持续开展“双随机”环境监管执法
本报讯 (记者 朱海波) 11月27日,记者从市生态环境局高唐县分局获悉,该局统筹执法力量,持续开展“双随机”环境监管执法工作。
为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该局全面摸清涉气企业生产状况,充分利用排污许可证、环评报告书和验收报告等,核查核实涉气企业的生产工序、主要产品年产量、能源消耗量、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各项治理设施等情况,指导企业对生产设施和污染治理设施提升改造,切实减少重污染应急期间对企业生产的影响。
该局执法人员将普法行动与日常执法相结合,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定期向企业发放环保法律法规宣传海报,开展了多种形式“送法入企”活动,告知企业环境违法行为的法律后果,增强企业负责人生态环境法治意识,让“要我守法”向“我要守法”转变,着力构建良好营商环境,有效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今年以来,该局梳理提报了37种轻微违法行为列入首次发现不予处罚事项,明确了7种违法行为作为依法减轻处罚事项,以上政策以县政府办公室文件形式进行了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