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蓝天保卫战专项督察典型问题通报(第二批)

11月15日,省第四蓝天保卫战专项督察组进驻我市开展督察,对我市科学、精准、依法治污工作进行帮扶指导。其间,帮助我市发现了一批大气治理方面的问题。为发挥警示作用,强化举一反三,推动相关领域、行业全面整治提升,根据督察要求,现将第二批督导检查反馈的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昱昊昌建筑工程(山东)有限公司洗砂过程中产生的污泥露天存放,未采取“三防”措施。高唐县生态环境分局责令该公司立即整改,并立案处罚。

茌平区正泰云玺园项目一期二标段施工西门南侧河道整理项目未湿法作业,部分渣土未覆盖;茌平区正泰玉玺玉园1—8号楼项目部分拆迁渣土未覆盖;茌平区北关小学南侧拆迁项目大量拆迁垃圾未覆盖。针对以上问题,茌平区住建局已对现场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同时启动立案程序。

东阿县明远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物料堆场大量物料露天堆存,未采取降尘抑尘措施,污泥暂存间内正在作业,大门未关闭,PM_10监测仪损坏。东阿县生态环境分局责令该公司立即停产整改并立案处罚。东阿县分局党组对负有监管责任的中队长通报批评并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山东贞元汽车车轮有限公司在省督察组复查时喷漆车间废气收集效率低,异味严重,整改不彻底。高新区生态环境分局责令该公司立即停产整改,并立案处罚。高新区分局对分管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副局长通报批评,对负责督促该企业整改情况的网格员予以辞退。

冠县浩东物流运输有限公司洒水车损坏,地面积尘较厚,未洒水。冠县定远寨镇政府责令浩东停车场停止经营3天,同时对镇环保所负责人、停车场帮包干部通报批评。

聊城市兴荣钢管有限公司、聊城市海东钢管有限公司、聊城市磊鑫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热轧车间封闭不到位,造成粉尘无组织排放。经开区分局、东昌府区分局分别督促相关企业对车间破损处进行修复、生产时及时关闭门窗,热轧车间物料门在无人员和车辆进出时,保持常闭状态。同时举一反三,对同行业集中且突出的共性问题全面治理。

下一步,我市将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聚焦重点领域、重点企业,持续开展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推动大气环境质量持续向好,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环境获得感和幸福感。

2023-12-11 1 1 聊城日报 content_42746.html 1 省蓝天保卫战专项督察典型问题通报(第二批) /enpproperty-->